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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
  • 索引号
    hkxczj/2024-00286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24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328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深度贫困地区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我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县扶贫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扶贫政策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请河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的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

(四)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金融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县级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资金。

(五)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负责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县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六)承担同上级扶贫部门的业务联系,为河口县扶贫开发工作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

(七)承担河口县南部山区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编制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考核验收。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级相关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河口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心聚力,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河口县2018年退出南溪镇,出列4个贫困村,脱贫2266人,贫困发生率降至5.85%;2019年计划退出瑶山乡,出列7个贫困村,脱贫2719人,实现全面脱贫目标。

一、强化责任落实,凝聚尽锐出战的强大合力

严格落实省、州脱贫攻坚责任制,全面构建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层层压实攻坚责任,形成攻坚合力。一是明确责任体系,吹响“集结号”。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五级书记抓扶贫”责任制,成立以我和县长任“双组长”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列出六个责任清单,建立领导挂联、干部挂包、乡镇实施、村组落实、群众主体的“五级联动”工作推进机制。今年,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1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6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5次,县委书记专题会议5次,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州决策部署,定期、不定期听取脱贫攻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二是构建攻坚体系,组建“硬队伍”。成立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办公室、脱贫攻坚指挥部等机构,完善职能职责,从教育、住建、民政、卫计、人社等重点行业部门选派16名领导干部到联席办集中办公,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统筹到位、组织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建立“乡、村、组”三级信息网格化管理体系,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及县委分管领导分别挂包到乡镇,32名县级领导分别挂包到行政村,35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各贫困村网格长,415名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三委”干部担任村级网格员,以户为单位对辖区内建档立卡户和非建档立卡户实施划片包干到户,实行定员、定责、定岗的“三定”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漏评和错退问题,实现“一网覆盖、责任到人,任务明确、一包到底”目标。三是建立考核体系,用好“考评卷”。出台《河口县脱贫攻坚“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考评方案》,以工作成效作为考核的关键指标,考评结果与单位、个人绩效工资和年度考核挂钩,进一步压实部门和挂包干部的帮扶责任,确保脱贫工作取得成效。四是健全监督体系,念牢“紧箍咒”。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下发《河口县脱贫攻坚调度会议制度》《河口县“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责任机制》《河口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为全县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同时,建立脱贫攻坚交叉督查组,由县级领导带队,定期不定期对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形成督查问题通报,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求过硬,切实督促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到位,提高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整体质量。

二、强化政策落实,筑牢脱贫保障的强大网络

依托“边、产、城”区位优势,制定出台“七个一批”等精准扶贫措施,找准贫困根源,“量体裁衣”,切实筑牢贫困群众脱贫保障网络。一是产业脱贫方面实施“长短结合、种养互补”模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人均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产业发展补助,开展“三短两长”产业扶贫,实现短期能脱贫、中期能巩固、长期能发展的目标。2018年安排产业发展专项扶贫资金1178.87万元,完成红心柚、柑桔、柠檬、菠萝蜜等特色优势种植业1.3万亩,生猪、肉牛、家禽等养殖业4万头(羽),有效确保贫困户稳定增收。同时,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4个,采取“龙头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的经营模式,建立龙头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以土地流转、资金入股、入社务工、参与经营、保底分红等方式抱团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3802户,覆盖率达100%,有效带动贫困户9663873人实现合作股份分红脱贫二是住房保障方面易地扶贫搬迁全面实施“交钥匙”工程,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对建档立卡户建房补助资金人均2万元,建新拆旧人均奖励0.6万元;对同步搬迁户户均补助2.5万元,建新拆旧户均奖励0.5万元。2017年9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竣工率、入住率均达100%;2018年建设7个安置点,搬迁建档立卡人口251户1008人,已竣工200户。制定农危房改造差异化补助政策,按竣工、入住和拆旧完成情况分阶段发放补助资金,对建档立卡户拆除重建户均补助6万元(住房竣工补助4万元、入住补助1万元、拆旧奖励1万元),“4类对象”中非建档立卡户拆除重建户均3万元建房补助2.2万元、拆旧奖励0.8万元),非“4类对象”危房户拆除重建户均3万元(建房补助2.2万元、拆旧奖励0.8万元),有效破解建好新房不愿拆旧房、建好新房不及时入住等突出问题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危房改造任务775户,开工率100%,竣工率87.7%。三是生态补偿方面选聘符合条件的16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每年管理补助金为1万元/人,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64万元,有效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四是教育脱贫方面实施定向教育扶贫,采取“金融机构+贫困生+扶投公司+企业”模式,对贫困户家庭有在校学生的,通过扶贫开发投资管理公司担保,每生可在金融机构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5年,贷款资金由扶投公司统一集中管理,并出借给工业实体企业,本金和利息由工业实体企业偿还,每生每年可享受助学补助金3250元。同时,采取“5432”资助模式,对考取一本院校的贫困学生补助5000元;二本院校补助4000元;三本院校补助3000元;专科院校补助2000元。2018年发放教育扶贫补助金596.07万元,966名学生获得补助。五是兜底脱贫保障。对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户,由县级财政按人均100元的补助进行参保;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除中央、省的政策补助外,个人缴费部分按人均180元的标准,由县级财政全额兜底,实现建档立卡户参加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养老保险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均达100%。2018年贫困人口享受住院待遇3201人次,医疗总费用1311.03万元,四重保障报销1182.28万元;发放低保金31.67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39.96万元。六是就业脱贫方面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763566人次,转移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48人次推进云南惠科(河口)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通过跨合区吸收就业100人(输送省外50人),跨省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不超过500元的交通补助,由县级财政安排资金中列支。积极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优先安排建档立卡户就业111人,考录边境辅警43人,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22人,有效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七是互市脱贫方面立足口岸区位优势,采取“边民互市+扶贫”模式,积极引导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参与边民互市交易,人均每天可增收30—50元,每年可增收8000元以上,有效实现了用边兴边富边。

三、强化工作落实,发动提质增效的强大引擎

紧紧抓住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坚持开发型扶贫和保障性扶贫并重,抓好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切实提高脱贫质量。

(一)抓实动态管理,确保数据精准。严格按照“六个步骤”工作流程,推行“五查五看四问”工作法,组织工作队员进村入户、拉网排查,做到应剔尽剔“零错评”、应纳尽纳“零漏评”、应扶尽扶“零错退”,有效实现精准“扫描”全覆盖。今年通过2次动态调整,全县拟新识别户纳入2户6人,识别不精准拟剔除44户178人,自然增加197人,自然减少111人,家庭成员补录32人,家庭成员清退7人。

(二)抓实项目库建设,注重实施成效。把村级施工图、乡级路线图、县级项目库建设作为精准施策基础性工作,对有脱贫攻坚任务的5个乡镇20个贫困村,围绕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就业扶贫、农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素质提升、贫困村振兴、守边强基、兜底保障及人居环境提升等11个方面项目进行合理性规划,形成质量高、要求严、接地气的目标任务表、攻坚作战图,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切实扶到点上、扶到根上。目前全县入库项目投资规模37328.14万元(其中:2018年投入资金18449.12万元,2019年投入资金15031.27万元,2020年投入资金3847.75万元;住房保障占31.22%,产业扶贫占40.47%,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占28.03%)。

(三)抓实问题整改,强化督查检查。认真对照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体系各项指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档案资料不规范、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低、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5大类11项15条问题清单,牵头组织开展以问题整改为重点的“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明确整改清单、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深入一线督促整改销号。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全面清零。

(四)抓实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加大项目、资金、政策整合力度,确保政策资金向贫困村倾斜,公共服务向贫困村覆盖2018年投入涉农资金18449.12万元,其中投入4633.37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全面完成乡村道路硬化、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不断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完成扶贫小额信贷放贷2790万元,比任务数超额完成26.8%。同时,全面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规范县、乡扶贫资金账务管理,制定完善乡级报账制管理办法,减少报账审批流程,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结余结转资金收回重新分配机制,加快扶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结余结转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清零。

(五)抓实扶智扶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制定《河口县革除陋习促脱贫实施方案》《河口县“大瑶山幸福行动计划”》,以革除陈规陋习为突破口,将畜禽养殖、环境卫生、邻里关系、酗酒赌博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实行村民公益劳动、履行村民义务与各种涉农惠农补贴相挂钩,通过完善约束机制推动村民义务的落实,强化村民养成教育,着力改善村庄周边环境和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革除农村各种陈规陋习。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及巾帼连心服务工作,鼓励群众自力更生,不争贫赖贫,强化正向激励,注重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实有编制7人,(编制数7人为事业编制。依据“人事局关于政府工作部门暂定人员人数说明”零编制的部门使用暂定编制,所以无行政编制,但有行政人员。行政编制数为0)。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4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含工勤1人),事业管理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045,51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5,518.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2,935,345.1元对比减少110,173.5元下降比率为3.7%,主要原因分析:1.本单位无车辆编制,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2.根据(河人社2017〕4号)文件、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161,927.41元。其中:基本支出1,835,518.6元,占总支出的58.05%;项目支出1,326,408.81元,占总支出的41.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3,036,109.1元对比增加125,818.31元,增加比率为4.1%,主要原因分析:1.本单位无车辆编制,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2.根据(河人社2017〕4号)文件、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人员支出减少。3、我办加强支出控制,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和车辆运行经费控制。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5,518.6元。与上年1,792,086.1元对比增加43,432.5元,主要原因:成立脱贫攻坚联席办公室,抽调人员联席办公,各项基本支出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26,408.81元。与上年1,244,023元对比增加82,385.81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增加,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河财农〔2017〕170号2018年798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200,000元;2、河财农2018〕144号河口县扶投公司易地搬迁政府购买服务费200,000元;3、河财农2018〕147号2018年工作经费补助810,000元;4、河财农2017〕324号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117,62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1,927.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036,109.1元对比增加125,818.31元,增加比率为4.1%,主要原因分析:1.本单位无车辆编制,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2.根据(河人社2017〕4号)文件、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人员支出减少。3、我办加强支出控制,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和车辆运行经费控制。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3,0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908,911.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事业机构、扶贫行政运行、其他扶贫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4,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50,000元支出决算为69,491.93元,完成预算的2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491.93元,完成预算的2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河办发〔2017〕81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接待事项,我办2018年公务接待费用有所下降。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9,837.53元,增长75.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9,837.53元,增长75.2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本年根据河财函﹝2017?{72号文件要求,我办公务用车费用都是在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核算;2、财政压缩经费,单位控制接待费用3、成立脱贫攻坚联席办公室,抽调人员来扶贫办办公,接待费与去年相比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69,491.93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9,491.9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9,491.9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扶贫办、联席办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下达的脱贫任务,完成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及日常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759.2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4,992.75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办加强支出控制,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和车辆运行经费控制。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426,306.28元,其中,流动资产129,298.28元,固定资产297,0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3,316.2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09,478.26元(流动资产主要是:扶贫项目保证金、南溪河桂良“溜索改桥”项目缺口资金、精准扶贫平台建设项目经费等),固定资产减少13,8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26,306.28

129,298.28

297,008

 

 

 

297,008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4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4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总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1

 

 

 

 

 

 

 

 

 

 

 

 

货物

2

84100

84100

84100

 

 

 

74400

74400

74400

 

 

 

工程

3

 

 

 

 

 

 

 

 

 

 

 

 

服务

4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扶贫:是为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发经济、发展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旨在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328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决算公开2019092404564767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