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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rmzf/2024-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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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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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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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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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49901000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和政策。
(2)管理协调和监督下属单位的工作,组织制定保护区的发展规划。
(3)制定保护区各项管理办法、职工守则和岗位责任制,组织职工业务技术教育和培训,建立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设置保护区各种界碑、标志物和有关保护设施,组织开展保护区基础调查和科研监测工作,建立保护区工作档案。
(5)组织社区共管、法制宣传、科普教育,负责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6)承办大围山管理分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分局始终紧绷安全之弦,认真对照2018年《绿盾行动》、《绿剑行动》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遥感监测发现重点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和省委省政府督查发现问题,整合分局力量,细致梳理往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分局辖区指出的存在问题,抓好监督管理,稳固整改成效并积极上报销号。主动对照分局往年存在的环保问题以及中央指出其他保护区存在的环保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打好自身预防针。一年来,经过努力,确保了无新环保问题的发生,辖区内往年的环保督察问题,10个人类活动点等环保问题,确保了无非法扩建和破坏情况的发生,从根本上防止了死灰复燃、整而不改等现象发生。
(2)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成立了季节性专业森林消防队1支29人,应急消防队4支69人、应急义务消防队3支60人并开展了相应的培训。二是以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组织培训会契机,组织分局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护林员参与下意识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全体人员的保护知识,增强管护技能。三是把每年的12月至翌年的1月作为保护区工作宣传月,社区宣教科、保护管理科、各管理站联合全体护林员一同深入保护区周边社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宣传挂图发放到保护区周边一线每家每户,户主签字并按手印。通过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做好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安全避险知识、科学扑救知识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培训,不断提升保护工作能力和保护成效。
(3)圆满完成了森林防火、资源保护、科研、疫源疫病监测等各项职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采取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野外用火管理等措施,有力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取得了保护区连续32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优秀成绩。加强实地巡护力度,全面制止蚕食林地、林下种植等破坏活动。进一步深化科研工作,加大疫源疫病监测力度,不断提升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圆满地完成了本年度森林防火、资源保护、科研、疫源疫病监测等各项职责工作。
(4)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维护好保护区自然生态环境。一是认真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及红河州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整改方案,2018年,分局、县森林公安局、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队开展毁林开荒、天然林区综合整治、林下清除等专项行动3次,共强制铲除违规种植经济作物112.4亩,其中瑶山辖区强制清除砂仁地3.7亩;南溪辖区强制清除砂仁面积12.5亩、辣椒面积0.2亩, 共16.4亩;小围山辖区强制清除非法林下种植砂仁面积96亩。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整治工作,达到逐步清除保护区内非法林下种植,维护保护区自然生态环境的整改成效。
(5)严格按照林业执法程序操作,积极配合县森林公安,依法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及时制止保护区破坏活动。自2016年成立河口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来,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云林法策〔201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加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15〕79号)、《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和执法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云林保护〔2017〕47号)文件要求,积极配合森林公安开展好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2018年,共配合办理林业行政案件78起(其中:各乡镇林业站移交案件22起,大围山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移交案件56起),办结各类林业行政案件55起,处罚人数55人,收缴罚没款40余万元,依法没收蛇泡酒165瓶。配合森林公安办结非保护区的各类案件38起,其中刑事案件9起,林业行政案件29起。接收移交案件中部分持有《土地承包证》或未发现违法嫌疑人仍在调查中。
(6)强化护林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巡护效率。加强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在工作中采取电话抽查、实地查看等方法,督促护林员积极巡护,充分发挥护林员“动脚勤巡查,动嘴勤宣传,动眼勤观察”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推动护林员巡护工作的有效性,做到对一切破坏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完善“护林员智能手机巡护数据库的建设”,更加方便及时了解护林员的巡护情况,更加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确保保护区健康安全。
(7)务实宣传,确保宣传取得实效。充分利用赶集日、法制宣传日、民风民俗“祭龙”日等活动进村入寨开展宣传,贴近群众生活,让森林生态保护理念随着民俗、随着节日、随着喜气一同深入群众,化为生活常态。利用春节节前赶集日购买年货期间,分别深入保护区周边的老范寨乡大树塘、瑶山乡、莲花滩乡赶集地进行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宣传,采取广播、讲解和发放宣传材料的方式,向群众宣传了自然保护区相关政策、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防治和森林防火知识等内容,发放《云南大围山桫椤植物宣传挂图》、《云南大围山棕榈科植物宣传挂图》、《云南大围山苏铁植物宣传挂图》《森林防火宣传挂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挂图》、《红河州森林防火宣传户主通知书》等宣传资料4000余份,宣传塑料杯2000个,引导群众在维护生态安全的同时,还应破除陋习,安全用火,特别是注意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确保大家安全过年,快乐过年,受教育约5000人次。
(8)深入宣传,严防“关键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深入保护区火险隐患较高的区域,到瑶山乡八角小学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以学生为媒介,“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亲戚朋友和社会其他成员提高森林生态保护和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普及森林防火知识,为保护区森林防火再补“强心剂”。共发放宣传服120件,《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手册》110本,笔、作文本、文具盒、橡皮檫50 套。让学校广大师生进一步了解“保护环境,爱护大自然,共建绿色家园”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强化森林生态保护意识,牢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关爱与保护野生动植物思想理念,齐心协力,守护青山绿水,共建秀美山川。
(9)丰富载体,培育宣传小卫士。抓住管护局制作设置保护区标识标牌的契机,结合分局实际,在保护区周边人员流量大、位置醒目地段新设置标识标牌示共12块,新设标牌丰富的宣传内容,漂亮的外观体现,大大提高自然保护区对外宣传形象,进而激发公众积极参加生态文明建设,自觉自愿爱护和保护生态环境。这些标牌,坚守着保护区阵地,挺立成一个个向世人宣传大围山庄严、保护区美丽的宣传小卫士。
(10)强化信息报送,做好保护区宣传员。为不断提升大围山保护区影响,引导自然生态保护意识,凝聚共建绿水青山合力,分局始终把信息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布局,投入抓。2018年,全年共采集编写各类信息简报20条,被上级部门采用1条。
(11)积极完成数据库项目建设工作。今年,管护局下达河口分局“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建设为其中一项主要任务,分局敢于担当,积极谋划、团结协作,克服困难。自2018年以来,已采集370种植物实体标本和影像图片,80种动物实体标本和影像图片。完成了370实体标本和影像图片鉴定工作,开展并完成了250种植物蜡叶标本制作,30种动物实体标本制作,编制了120种影像标本的信息内容。目前,数据库展厅建设工作已顺利完工,现已投入试运行中。在今年全省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中,省林业厅保护处领导对数据库进行视察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12)植物分类智能手机查询助手App的研发进入新阶段。分局在研发智能手机植物分类查询助手App的基础上,又研发了该App的数据录入界面。通过该界面,能更加协调、统一地向数据库中录入植物的识别信息,使研发工作真正进入到植物特征数据录入的新阶段。目前,遵循“信”“达”“雅”的原则,已对该App数据库表的各分类等级名称及其从属关系进行了再审核和勘误,数据库中植物种类达236科1753属8380种,已完成了其中103科植物的科特征录入工作。
(13)递进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今年,分局大力推动、扩展了红外自动监测仪野外布设的范围,共布设红外自动监测仪51台(次),成功获取到灰孔雀雉、栗头八色鸫、猕猴、赤腹松鼠等21种野生动物的视频音频信息文件,丰富了我们进一步研究保护区野生动物资源的珍贵资料。5月起,组织开展了滇南臭蛙、灰孔雀雉、倭蜂猴的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进一步获取了监测样带野生动物的活动信息,为后续开展保护工作获取了新的资料。
(14)持续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是分局的一项重点工作,分局始终严格要求持续抓、重点抓、深入抓、每天抓。几年以来认真按照程序标准,全局联动,充分发挥护林员野外巡查优势, 全面掌握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信息。按照设定的倭蜂猴、灰孔雀、凤头鹰等15条样线进行监测,同时,经常性观察集市,对基层管护站和护林员上报的监测信息进行研判,并严格按照“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的要求,制定专人负责,兼职人员协助,做到不迟报,不缓报,不错报,掌握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动态。
(15)认真完成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项目验收。“云南金花茶种群结构与繁育技术研究”是云南省林业厅2013年度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项目之一,项目经费共计10.0万元。2014年8月15日,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组织验收了野外栽培示范项目,栽培地点:坝洒沙坝冲,面积2.1亩,苗木保存率87.8%。分局通过开展项目,弄清了河口辖区云南金花茶的种群数量共计663株,分7个大小级与9个高度级完成了云南金花茶种群结构的调查与分析,采集了1631粒种子进行繁育试验,解决了繁育技术,完成2.1亩的野外栽培示范,在国内林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2018年6月5日,红河州州级验收组对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2013年度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项目之一“云南金花茶种群结构与繁育技术研究”进行了初步验收。经州级验收组对“云南金花茶种群结构与繁育技术研究”的全面检查和审核。认为该项目已完成了任务书中的全部内容,总体情况良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行政级别为副处级,是由省、州、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关内设1室、2科,共3个副科级部门,即: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社区发展与公众宣传教育管理科;下设5个相当于副科级事业站(所),即:科研所、南溪管理站(含南溪野生动植物检查站)、瑶山管理站(含瑶山野生动植物检查站)、莲花滩管理站(含莲花滩野生动植物检查站)、小围山管理站(含小围山野生动植物检查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618,76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04,764.9元,占总收入的82.3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14,000元,占总收入的17.62%。与上年的总收入3,669,812.38元相比,增收948,952.52元,增加25.86%,主要原因:(1)增加补发2010年4月至2017年遗嘱补助提高部分25,327.7元、2017年至2018年艰边补贴38,760元、2018年7至12月改革性补贴53,700元;(2)县林业局拨入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资金814,000元,(计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079,731.37元。其中:基本支出4,069,731.37元,占总支出的99.75%;项目支出10,000元,占总支出的0.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的总支出3,964,939.66元相比, 增加114,791.71元,增加2.90,主要原因:(1)发放2017年7至12月改革性补贴53,700元、2017年7至12月事业人员绩效奖励222,000元;(2)增加2018年1至6月在职职工公用经费50,400元、公务交通补贴80,54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69,731.37元。与上年3,326,460.65元对比增加了743,270.72元,增长率为22.34%;主要原因是:(1)发放2017年7至12月改革性补贴53,700元、2017年7至12月事业人员绩效奖励222,000元;(2)增加2018年1至6月在职职工公用经费50,400元、公务交通补贴80,549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元。主要支出为差旅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7,048.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2%。与上年3,964,939.66元对比减少67,890.73元,减少率为1.71%,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7,53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1%。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死亡抚恤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支出和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294,015.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3%。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政策宣传、动植物保护及其他自然保护区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000元,支出决算为43,851元,完成预算的24.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86元,完成预算的0.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265元,完成预算的23.4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县林业局拨入的其他收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中支付。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8,777元,下降-2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040元,下降-91.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37元,增下降-3.9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县林业局拨入的其他收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中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6元,占3.62%;公务接待费支出42,265元,占96.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8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自然保护区开展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以及项目进行外业调查、规划设计、检查验收、督查、指导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26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26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接待各项林业生产项目、各项林业工作发生的调查、规划设计、检查验收、督查、指导等工作组以及横向联系相关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134.03元,与上年251,410.28元对比减少32,276.25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9,714.7元、邮电费4,000元、差旅费4,204元、公务接待费42,265元、劳务费17,854.33元、工会经费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86元、其他交通费用84,305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20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部门资产总额6,444,059.61元,其中,流动资产1,632,120.79元,固定资产4,811,938.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13,982.3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26,052.69元,固定资产增加987,929.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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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644.4 | 163.21 | 481.19 | 321.5 | 50.35 |
| 10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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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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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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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合 计 | 1 | 82000 | 82000 | 8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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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000 | 76000 | 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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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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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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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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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 ||||||||||||||||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管理分局
2019年9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49901111
附件【大围山河口管理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