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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
  • 索引号
    hkxczj/2025-00261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201000

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河口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2.河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学、坝洒卫生院的主要职能

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3.城区小学、北山小学、坝洒中学的主要职能

全面负责学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规律、社会要求和学校实际,组织制定学校发展的远景规划、近期目标、学年和学期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各项工作指标并组织实施;加强学校的科学化管理,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培养良好校风,逐步实现管理决策的科学化,管理方法的定量化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决定校内教职工的工作安排,组织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实施奖惩。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文化业务水平和科研水平;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内容、方法和规律,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法制纪律和道德品质教育以及做好管理工作。教育全体教职工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搞好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经济工作取得新成绩。2018年全镇经济总收入完成8617.4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5%,同比增加806.48万元,增长10.32%,其中农村经济总收入完成1377.5万元,同比增加127.5万元,增长10.2%;2、项目建设稳步推进。2018年河口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镇“十三五”规划、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工作,年内加快推进了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乡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3、城乡面貌实现新变化。以县委、县政府开展“六城同创”为契机,积极开展创卫暨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镇环境卫生得到了极大改善。4、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认真贯彻林业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木材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按采伐指标,严控采伐量,加大林政管理、林地管理,加强对公益林的管护,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河口镇人民政府

2.河口县城区小学

3.河口县北山小学

4.河口县坝洒中学

5.河口镇卫生院

6.河口县坝洒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9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15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4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1,867,052.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655,455.5元,占总收入的98.3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801,200.42元,占总收入的1.11%;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10,396.24元,占总收入的0.57%。与上年对比增加1,737,852.16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的增加,基础设施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3,710,300.41元。其中:基本支出64,173,217.77元,占总支出的87.06%;项目支出9,537,082.64元,占总支出的12.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581,100.41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的增加,基础设施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173,217.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638,217.77元,增幅为118%。主要原因分析为今年数据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往年取数不包含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37,082.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9,182.64元,主要原因分析十九大以来加大了对基层教育、医疗卫生的投入。河口镇槟榔河治理项目、坝洒村中寨二组村内道路硬化工程按照施工验收完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651,941.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1%。与上年对比增加7665314.35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90,818.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

2.国防(类)支出4,3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民兵购置被装费用;

3.教育(类)支出39,180,792.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

4.科学技术(类)支出827,3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79,1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17,085.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835,9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

8.农林水(类)支出4,104,168.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347.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维护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34,000元,支出决算为265,582.93元,完成预算的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6,857.93元,完成预算的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8,725元,完成预算的1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杜绝接待的铺张浪费。强化公车管理,尽量减少公务用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65,582.93元,下降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4,342.07元,下降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5,075元,下降5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杜绝接待的铺张浪费。强化公车管理,尽量减少公务用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857.93元,占28.94%;公务接待费支出188,725元,占71.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857.9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6,857.9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乡镇、学校、卫生院下乡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8,72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8,72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学校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0,270.7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5,529.21元,主要原因分析各部门加强了经费管理,严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电费、水费、设备购置、设备维修、展板制作、宣传经费、临聘人员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部门资产总额58,882,912.8元,其中,流动资产9,043,590.24元,固定资产45,250,669.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542,732元,无形资产45,92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882,912.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043,590.24元,固定资产增加45,250,669.56元,在建工程减少4,542,732元,无形资产增加45,921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888.29

904.35

4525.06

2990.31

187.26


1347.49


454.27

4.5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6,75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76,75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河口镇2018年项目支出合计9,537,082.6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116.76元,教育支出6,155,985.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1,763.48元,农林水支出1,248,637元,其他支出74,58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通过2018年一年的项目实施,各项目均完成了确定的绩效目标,确保了河口镇正常工作的开展及职责的履行。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通过自评,总结经验,查找预算执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逐步完善经费预算制度和绩效目标管理制度。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公开决算表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201111



附件【河口县河口镇2018年决算公开2019092405481400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