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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rmzf/2024-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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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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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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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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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316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法规,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等。
7.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县工作或定居有关政策。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制度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做好全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开选调等考试组织工作。
12.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事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事项,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就业创业扶贫工作
(1)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4498人次,完成州级下达1900人次的236.74%,其中转移到省外就业1647人,完成州级下达1600人的102.94%,建档立卡贫困户448人,完成州级下达220人的203.64%。
(2)增强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全县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44万元,完成230户创业贷款,其中:“贷免扶补”发放92户883万元,完成州级下达指标任务91户的101.10%;小额担保贷款138户1561万元,完成州级下达指标任务120户的115.00%,带动就业683人。
(3)扎实开展就业技能脱贫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367人次,完成州级下达指标3800人次的141.24%,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2543人次,完成州级下达指标1200人次的211.92%;全县完成培训技能培训1496人次,完成州级下达1200人的124.67%。
(4)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全县城镇新增就业874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5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3人;就业专项资金收入314万元,支出140.96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297人,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39.32万元,补助73人。
2.健康扶贫工作
(1)实现医疗保障全覆盖。完成目标任务100.44%。201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发展计划为8272万元,全年完成征缴任务564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68.18%。完成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目标任务,确保医疗救助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强化医疗救助扶持。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 “四重保障”机制,确保健康扶贫政策落地生根,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截至10月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普通门诊共有13929人次得到补偿,门诊总费用62.36万元,门诊统筹支付32.62万元,实际报销比例为52.31%;28种门诊特慢病登记备案人数9人,就诊人次8人,总费用0.77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0.76万元,统筹支出0.61万元,报销比例80.26%。住院治疗共3201人次得到补偿,住院医疗总费用1311.03万元,在政策范围内费用1208.86万元,报销比例79.65%。统筹支付基本医疗924.44万元,大病保险38.39万元,医疗救助130.39万元,兜底保障89.06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90.18%;住院享受“一站式”结算3201人次。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继续推动全民参保,截至10月底完成了参保人数30621人,参保率达100%;完成了29297人参保率达104.52%的目标任务;完成参保续保缴费人数22814人,完成州级下达应缴费目标任务数24845的91.83%;参保续保征缴保费495.51万元。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收入1351.60万元,其中收到各级财政补贴资金827.03万元;基金支出558.66万元,其中发放养老金490.05万元。为进一步建立完善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消息库,我局对已参保人口在业务系统建立贫困人口标识,对未参保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14712人,符合参保条件的10621人,已实现2018年我县符合参保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4. 人社扶贫政策宣传
制作普通话版本、普通话-瑶语版本、普通话-苗语版本人社扶贫政策通过村村响广播早晚两次播放宣传,并在电视台、微信、QQ等媒体上进行多渠道宣传,以双语宣传实现人社政策与少数民族零距离沟通,发放医疗、养老、就业等人社扶贫政策宣传手册累计38000余份,让贫困户及时掌握了解扶贫政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7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0,499,25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99,257.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821,527.14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工作需要,购置了新的固定资产,添置了物品;二是2018年随着任务量的增多,新的项目的投入使用,为保障工作的有效进展,使得工作经费增加;三是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重,我单位为建档立卡户脱贫兜底资金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0,638,651.39元。其中:基本支出10,599,810.94元,占总支出的51.36%;项目支出10,038,840.45元,占总支出的48.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了3,538,012.42元,基本支出增加10672.9元,项目支出增加3,527,339.52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局项目增加,支出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99,810.9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672.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38,840.4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527,339.52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项目增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支出1,359,752.34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及工作补助经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工作经费、“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工作经费、城乡医保信息系统维护费和建设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管理工作经费;2.“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支出50,800元,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3.“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支出3,980,536.84元,用于就业补助资金、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2018年大学生创业补贴资金;4.“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139,881.32元,用于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5.“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支出866,700元,用于201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和医疗兜底补助资金;6.“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564,400元,用于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财政补助资金;7.“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712,228.35元,用于201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补助资金;8.“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支出2,364,541.6元,用于2014-2016年建档立卡社会保障(养老)兜底脱贫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38,651.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538,012.4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81,670.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及工作补助经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工作经费、“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工作经费、城乡医保信息系统维护费和建设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管理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32,33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7%。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09,334.1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1,780.8元、就业见习补贴50,8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980,536.8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881.3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47,8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主要用于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076,76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1%。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712,228.35元、其他扶贫支出2,364,541.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0000元,支出决算为21,060元,完成预算的4.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060元,完成预算的8.1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改革用车减少,车辆划归用车平台使用,故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本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7,809元,下降45.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2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389元,下降43.76%。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1,06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0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0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主要用于人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3,59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7,120元,主要增加在电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主要原因是为了保障本年工作能顺利高效运行,完成2018年扶贫下乡任务以及和保障上下级部分工作及时交接。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8,820,739.97元,其中,流动资产1,885,062.97元,固定资产16,935,6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76,190.7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243,193.79元,固定资产增加67,0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报废报损资产28项,账面原值75,59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31601111
附件【2018年人社局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92508563549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