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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
  • 索引号
    hkxrmzf/2024-00074
  • 发布机构
    河口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24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交警大队是县公安局主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作为公安机关中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联系最紧密的业务警种,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对群众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和开展好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2.负责全县交通秩序的管理和维护;

3.为确保交通安全,根据实际情况在辖区道路上设置各种交通设施;

4.在全县范围内合理布置警力,站岗执勤,加强巡逻,维护道路的安全畅通;

5.负责全县交通违法查处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6.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的审验、登记、检测、挂牌办证和盗抢机动车、走私机动车的查缉工作;

7.做好对驶入城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管理工作,包括三轮车、人力车和畜力车;

8.做好各类、各级交通安全警卫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依法对河口县辖区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本县道路交通情况,适时组织各种交通安全的专项治理,具体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业务,负责辖区内各种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事故统计工作,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本县事故预防对策,具体组织各项交通勤务,保证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实施特殊时期的交通管制工作。做好全县辖区内的交通安全宣传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145,176.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45,176.2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增长了1,658,924.89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调整增加,省州级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201,748.67元。其中:基本支出5,351,676.25元,占总支出的52.46%;项目支出4,850,072.42元,占总支出的47.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了1,544,860.45元,主要原因是省州级拨款的增加导致相应的支出增多,例如省州级拨款的黄标车补贴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51,676.25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301,552.91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待遇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50,072.42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1,243,307.54元,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省州级财政拨款增加。具体项目开支:第一业务费支出,主要用于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五险、食堂以及产生的其他费用;第二中央转移支付拨款的装备费、服装费,主要用于购买专用设备和民警服装;第三省州拨款的清理黄标车补贴,主要用于补贴给黄标车车主发生的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01,748.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了1,544,860.45元,主要原因是省州级拨款的增加导致相应的支出增多,例如省州级拨款的黄标车补贴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768,669.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5,0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78,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5%。主要用于清理黄标车补贴。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65000元,支出决算为168,476.77元,完成预算的13.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5,281.77元,完成预算的16.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195元,完成预算的4.2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16,401.47元,下降56.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8,864.47元,下降5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537元,下降57.0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5,281.77元,占92.17%;公务接待费支出13,195元,占7.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5,281.7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5,281.7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日常警务需要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9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19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市县警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53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570元,主要原因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5,209,238.72元,其中,流动资产1,894,645.37元,固定资产11,651,197.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663,395.68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8,514.0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52,785.76元,固定资产增加110,8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1,300,000元,在建工程增加1,663,395.68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5项,账面原值42727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209238.72

1894645.37

11651197.67

5540499.21

2263249

0

3847449.46

0

1663395.68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2835,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2835;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河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项目名称为道路交通管理和大气治理项目,其中中央预算安排资金1020000元,省级预算安排资金833500元,州级预算安排资金180000元,县级财政安排资金3160000元,以上资金全部足额到位。我大队严格遵循“统筹兼顾、专款专用、注重实效性”的原则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河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项目支出完成率百分之百,完成质量较好。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落实到位、整体联动。形成“政府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县区交通拥堵逐步缓解。项目支出管理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做到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按照项目绩效目标的要求,对照实施项目的内容进行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河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河口县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职能部门。属独立预算的二级预算行政部门,编制数7人,设有4个业务部门,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数29人。 2018年总收入10145176.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45176.25元。2018年总支出10201748.67元,其中:基本支出5351676.25元;项目支出4850072.42元。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建立“三重一大”制度。成立预算编制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预算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提升预算编制水平,充分发挥各部门参与预算编制的职能作用;制定各项财务管理办法,保障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顺利进行。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9月23日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河口县交警大队公开表格(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