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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
  • 索引号
    20240913-113617-949
  • 发布机构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25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2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公安机关的职业责任。 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来,河口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及州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十六字”方针总要求,进一步深化升华“1151”工作思路,全面争创边境地区“四个标杆”工作。通过创新工作模式,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边境地区社会治安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全县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1、全面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共排查发现各类矛盾纠纷140起涉及398人。及时完善各类工作预案,确保了“十九届三中全会、全国两会、州庆安保”等重大节庆期间重点人员的“零失控”、重大事件的“零发生”。共开展反暴恐综合演练1次,专门力量的应急拉动演练4次,部门演练6次,有效提升了快速应急处置能力。

2、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街面和重要部位的巡逻防范得到进一步加强,快速现场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扎实开展《反恐法》“六进活动”宣传及知识竞赛,开展集中宣传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3万余份。三是与越南老街省警方开展会谈会晤3次,工作会晤4次,往来函件86余件,协助全国多地警方向越南警方移交解救的被拐卖越南籍妇女24人,协助越南警方抓获涉越南籍犯罪嫌疑人4人,国际警务合作进一步深化。四是积极开展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稳控工作。顺利完成全国各地军队退役人员及家属135批次,3203人到河口期间维稳工作,未发生涉稳事件。

3、强化边境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一是强化公共安全管理。2018年,全县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指标和总体形势呈现稳中有降的良好态势。二是自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扫黄禁赌专项行动。查获涉黄治安案件41起,抓获涉黄人员70人。查获涉赌窝点47处,办理涉赌案件32起,销毁涉赌游戏机225台,抓获涉赌人员94人。三是严厉打击黑恶犯罪。四是深化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共开展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材料17000份,拉挂横幅、标语10条,收缴各类枪支92支五是严打各类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案件,共发现受理治安案件160起,查处80起,查处违法人员94人。立各类刑事案件513起,破81起;共发生命案4起,破4起,实现命案全破。六是继续加强对“三非”外国人查处、遣送力度,办理涉外案件有681起956人。七是切实抓好毒品问题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 17起,缴获毒品17.917千克八是服务发展护民生。牢固树立“经济发展,公安有责”的理念,积极为全县的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76起,立案侦查76起,破案8起

全面推进立体化边境管控体系建设。一是强化边防专职辅警队伍建设。结合边防体制改革,根据《云南省边境州市公安机关专职辅警工资待遇和经费保障指导意见》文件及上级相关会议精神,招聘了495名边防专职辅警,首家保障了边防专职辅警工资按照每人每月4700元核发,有效解决了边境管控力量不足的问题,对维护边境地区持续稳定起到了显著作用。二是加快推进技防建设。从主要渡口、口岸通道、二线边境检查站、便道汇聚点等实际管控需求出发,分三年逐步推进边境立体化管控体系技防建设,为政府规划决策提供数据分析。三是有序推进物防建设。对边境非法便道(渡口)采取修筑铁栅栏、架设铁丝网、抵边封控执勤点等方式,有序推进全县边境物防建设工作,打造物防建设示范点,实现重点边境地段的有效管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内设机构部门19个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4人。其中:行政编制20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治安辅警194,边境专职辅警376名。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32辆,实际使用车辆32辆,固定资产帐保有量车辆43,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处置车辆,资产账务未做核销处理,2019年核销车改处置车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8,768,327.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239,666.87元,占总收入的92.3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528,660.87元,占总收入的7.62%。本年度收入额与上年度收入额对比增加3250.9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8月份开始增加三百多名边境专职辅警,二是上级加大对重点项目资金业务专项资金投入,其中: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建设项目960万元,河口边境应急处突指挥业务用房建设项目1000万元,新街边境综合检查站补偿款569.41万元。

 

收入占比分布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8,685,413.48元。其中:基本支出46,877,996.55元,占总支出的52.86%;项目支出41,807,416.93元,占总支出的47.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度支出额与上年度支出额对比增加2944.13万元,原因主要是补发改革性补贴、基本工资、艰边津贴;8月份开始增加三百多名边境专职辅警;新增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建设项目、河口边境应急处突指挥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新街边境综合检查站补偿款等项目支出。

支出占比分布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877,996.55元。本年度基本支出与上年度基本支出对比增加25.25%。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4.83%。基本支出人均情况分别如下:

1、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人均277,384元/年。

2、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及辅警人均85,078元/

   基本支出分布图按经济科目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807,416.93元。本年度项目支出与上年度项目支出对比增加42.1%,主要原因分析近年来,边境维稳形势日趋严峻,河口县公安机关既承担着内地公安机关的日常公安工作任务以外,还肩负边境维稳处突的大量繁杂工作任务,办案工作成本也不断增加。 8月份开始增加三百多名边境专职辅警;新增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建设项目、河口边境应急处突指挥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新街边境综合检查站补偿款等项目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边境应急处突指挥业务用房项目。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从实战、实用、实际出发,以适应公安执法战斗工作的需要为宗旨,提高全河口县公安队伍的实战训练水平的同时,为更好的完成反暴恐、反走私、边境维稳等任务提供有力支撑,为构建平安河口提供更好地保障。2018年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断水,完成项目总工程量的60%。2、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2018年技防项目。目前项目已全面建成投入使用,为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打造环边的电子屏障,着力推进“边境数字化、数字网络化、网络应用化、应用智能化、智能多样化”的边境管控新格局。

   项目支出分布图按支出功能分类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899,303.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8%。与上年对比增加28.53%,主要原因分析原因,主要是补发改革性补贴、基本工资、艰边津贴;8月份开始增加三百多名边境专职辅警;新增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建设项目、河口边境应急处突指挥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8,186,660.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2%。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支出办案差旅费、卡口监控电费、网络租赁费、培训费、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等;设备购置购置会议室演示系统LED大屏、刑侦4GDW系统设备、尸体解剖室设备、无人机、港澳通行证自助受理一体机、身份证自助申领终端等装备;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建设项目、河口边境应急处突指挥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12,642.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死亡抚恤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50,000元,支出决算为1,048,431.44元,完成预算的38.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2,323.44元,完成预算的40.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108元,完成预算的0.9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局的执法执勤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相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5,725元,下降7.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453元,下降3.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272元,下降49.5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2,323.44元,占95.6%;公务接待费支出46,108元,占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2,323.4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2,323.44元,开支财政拨款在用的执法执勤用车。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10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10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边境维稳调研、案件分析、案件分析研判及各种业务考核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31,100.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39%。主要原因分析8月份开始增加三百多名边境专职辅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辅警工资五险伙食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39,631,936.8元,其中,流动资产32,917,747.38元,固定资产106,714,189.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871,918.3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131,438.39元,固定资产增加15,740,4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4,05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

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963.19

3291.77

10671.42

6633.94

881.97

 

3155.5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38,885,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38,885;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详见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12)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详见附表10-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河口县公安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9年9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201111

 



附件【公安局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