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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
  • 索引号
    hkxczj/2025-00232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501000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桥头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桥头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乡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2.教育主要职能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将教育工作列入政策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注重发挥桥头乡教育管理办公室管理镇域教育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桥头乡各村小学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检查与考核。统筹、管理、协调本镇普、成、幼各类教育事业,制定并实施各类教育相互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措施,为镇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内涵发展提供保障,抓好校园建设,完善教育设施,保护教育资源。高标准、高质量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杜绝流生,严格控制大龄退学,努力提供义务教育合格率,心外地流动人口、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加强对镇域内外来务工子弟学校的管理和扶持力度。编制本乡教育经费预算,确保乡级财政教育投入逐年增长,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奖励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完善镇教师年终目标考核奖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提高教职工的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稳定教师队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心支持教育;组织开展“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社区教育活动;引导社会正确评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关心特殊青少年儿童,大力开展帮困助学送温暖活动和帮教活动;抓好“关工委、未保办、教师退管会、周边办”等条线工作。

3.卫生院主要职能 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承担对乡村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乡村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加快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大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产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个中心,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进一步抓好种植、养殖两大主导产业。

2.基础设施条件日益完善。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农田水利和人畜饮水建设取得新进展。投入367.25万元完成水利建设27件(处)2.72万米,解决了老街子村老街子一二组、下湾子村老卡小组等7个村民小组的饮水安全,改善灌溉面积1.5万余亩,受益农户1300余户5400余人;实施水源地保护71个,全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农村道路交通网建设持续推进。新开挖集镇环乡道1.2公里,实施麻栗山至老许寨、新发寨、牛场一二组等10条道路硬化21.2公里;完成大冷公路、马石公路等6条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全乡农村公路硬化率达92.75%;投入资金54.45万元,修复水毁公路5条,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3.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紧扣“精准施策、提质增效、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主题,聚焦1个贫困村出列,126户424人脱贫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责任机制和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实施脱贫攻坚网格化管理,层层压紧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定乡级路线图、村级施工图,做到脱贫措施村村清、户户清,真正把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整合投入资金4100.1万元,实施纸厂、老卡易地搬迁、进城安置点66户264人及634户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桔柚特色优势种植1655.99亩,畜禽养殖5742头/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8个,实现了781户贫困户的全覆盖。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培训8期329人次,转移就业16人次,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10个,全乡贫困发生率降至7%,脱贫基础更加牢固,脱贫成效更加明显。

4.民生福祉不断改善。教育事业上新台阶。全力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学前教育、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工作,实现学前教育“一村一园”,落实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巩固“两基”成果。全乡共有中小学在校学生1855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59%,初中毛入学率99.15%。2018年河口二中在学业水平考试中荣获全县第一的好成绩。

5.边境社会和谐稳定。围绕创建“省级先进平安县”,扎实推进“平安河口、法治河口”建设,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法治意识和普法力度持续强化。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4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为全乡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一年来全乡未发生影响政治稳定和边境稳定的重大案件及群体性事件。

6.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呈现新面貌。全面落实河长制、“大瑶山幸福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清河行动、“百日攻坚”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着力推进城乡“两违”建筑治理,持续推进村容村貌提升。一是开展专项整治270余人次,整治背街小巷、乱贴乱画155起,拆除“两违”建筑、治理车辆乱停乱放60起,开展各级河长巡河49次,APP巡河20次。二是开展清理河道、水库、公路沿线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18次,清运垃圾21吨,解决了“脏乱差”等环境突出问题。三是新建香蕉综合收购点12个,规范香蕉收购秩序,有效解决香蕉防寒袋、废旧农膜、塑料制品、农资包装瓶(袋)、废蕉废轴等随意堆放乱象。四是因地制宜合理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43座,农村公厕“旱改水”21座。

同时,民族宗教、农经、统计、档案、老龄、科协、工会、青少年、妇女儿童、工商联、残联、人民武装等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保险等部门为桥头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

2.桥头苗族壮族乡卫生院

3.桥头苗族壮族乡河口二中

4.桥头苗族壮族乡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6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2,656,890.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110,751.63元,占总收入的97.8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064,042.87元,占总收入的1.46%;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82,095.67元,占总收入的0.67%。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长23.11%,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年度晋升调整薪级工资,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卫生院门诊和住院病人增加,所以事业收入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2,740,470.89元。其中:基本支出54,262,919.92元,占总支出的74.6%;项目支出18,477,550.97元,占总支出的2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长23.36%,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年度晋升调整薪级工资,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262,919.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88%,主要原因分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477,550.97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35.23%,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脱贫项目较多,并按上级要求完成工程及拨款数额,取得较好成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39,283.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2%。与上年对比增长24.91%,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年度晋升调整薪级工资,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55,03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6%。主要用于于乡人大、政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30,3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民兵训练公共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43,375,79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4%。主要用于教师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129,4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10,881.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文化活动经费、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64,467.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4%。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697,581.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主要用于医疗器械经费支出,医务人员工资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799,6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基础设施项目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电子商务项目发展;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0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学校公共基础设备维修;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48,356元,支出决算为448,042.1元,完成预算的52.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6,952.7元,完成预算的50.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1,089.4元,完成预算的54.7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提倡厉行节约要求,除了个别特殊情况以外,大部分接待都安排在本单位食堂;车辆维修及加燃油补贴在固定点,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3422.07元,下降15.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0811.18元,增长30.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134233.25元,下降36.7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实行公车改革,减少了车辆维修和燃油费用。公务接待都办公室专人负责,没有特殊情况下都同一安排在单位食堂就餐,这样可以节约开支,反对浪费,严禁去娱乐场所活动,外出旅游等。尽量减少本位单的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费减少些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6,952.7元,占48.42%;公务接待费支出231,089.4元,占51.5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6,952.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6,952.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下乡,到县级本门开会,相关工作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1,089.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1,089.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2018年全乡工作任务重,迎接工作考察较多,加之脱贫攻坚任务较重,发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较多。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2,513.4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28,398.02元,主要原因分析:实行厉行节约、虽2018年脱贫工作任务重,但严格把关节约省用。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资产总额138,559,021.11元,其中,流动资产40,676,318.48元,固定资产54,748,031.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7,181,591元,无形资产44,253元,其他资产5,908,827.4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057,539.8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117,635.56元,固定资产增加3,316,287.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增加7,396,510元,无形资产增加44,250元,其他资产增加182,8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855.9

4067.63

5474.8

4609.69

105.89


759.22


3718.15

4.43

590.8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9,5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2,89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56,68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通过对决算数据进行深入分析,能够揭示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从而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形成“预算→决算→预算规范”的预算管理链,建立部门决算与部门预算相互反映、互为依据、相互促进的有效机制。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它属于事业单位的收入。

3、政府采购:指政府为实现采购目标而采用的方法和手段。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我国的政府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乡

2019年9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501111



附件【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19092508472950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