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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
  • 索引号
    hkxrmzf/2024-00171
  • 发布机构
    河口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301000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南溪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南溪镇中心小学主要职能

南溪镇中心小学是一所六年一贯制学校,单位执行的是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隶属河口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直接领导,学校财务由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统一预算,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范围。是县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是为县政府领导服务的参谋和助手.

3.河口县民族中心主要职能

河口县民族中心的宗旨是实施初级中学教育,促建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

4.南溪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5. 蚂蝗堡中心卫生院

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聚焦产业调整,农业结构更加优化。紧紧围绕河口县农业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按照“退蕉、扩果、增林、强畜”的发展思路,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现代农业方面。认真抓好春耕备耕工作,稳定粮食生产,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用物资,确保春耕生产有序开展,累计完成各种粮食作物播种面积6800亩(其中:玉米种植4436亩、水稻种植1715亩、黄豆种植649亩),蔬菜种植1886亩。畜牧养殖业方面。不断加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加强对畜禽产品的监督检查,扎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对辖区范围内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养殖户进行排查,未发现非洲猪瘟可疑情况。全年生猪存栏5581头,大牲畜存栏716头,羊存栏207只,禽存栏1.78万羽;生猪出栏10785头,牛出栏81头,羊出栏58只,家禽出栏3.16万羽,肉类总产量958吨,禽蛋总产量101吨。特色产业方面。在加快传统香蕉产业提质增效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以红心柚、柠檬、芒果为主的特色种植业,以鳄鱼、鲟鱼、肉羊为主的特色养殖业,全镇共种植红心柚2495亩、柠檬1110亩、芒果2776亩、火龙果400亩、百香果150亩、黄栀子113亩、菠萝蜜100亩、金花茶100亩,以南溪村为试点,探索发展优质早熟辣椒及百香果套种430亩;完成马多依连佳鳄鱼初加工厂及鳄鱼制品展厅建设,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山河水产有限公司养殖成品鲟鱼、鱼苗共计100万余尾,新建大小鱼池6个、沉砂池3个,养殖设施更加完善;扶持发展较大规模肉羊养殖场1个、生猪养殖大户2户、能繁母猪养殖场2个、家禽养殖大户1户。土地确权方面。紧紧围绕“土地确权,利国利民”的总体目标,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会议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全镇4个村委会39个村民小组进行农户土地信息采集、权属调查和外业地块调绘工作,目前土地确权工作已进入颁发新证阶段。

(二)聚焦项目建设,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镇域经济发展的主抓手,千方百计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发展后劲。水利施进一步完善。投入资金10万元建设脱贫攻坚百香果示范基地蓄水池1个,投入资金7.8万元完成小坪小组土沟开挖工程,投入资金66.1万元对水碓湾、小坪、马鹿塘等7个村民小组建设蓄水池8座、架设人畜饮水管道1.5km。投入资金56万元在芹菜塘、曼爬等4个村民小组建设蓄水池5座,架设水管19km,目前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在岩头、大坪等4个村民小组实施水泥栽桩、铁丝网围栏、水源林警示牌等水源林保护工程,有效解决了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村级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投入资金210万元新建安家河老年活动室和南溪镇老年活动室,预计2019年初竣工。投入资金96万元完成老龙田、小坪、坝吉五队3个村民小组生产道路建设8.1km。投入资金5.8万元对16条农村公路、2座石拱桥进行管理养护,清除边坡杂草55.98km,填补坑塘313㎡,同时配合县交通局做好芹菜塘、中央坪等9个村民小组进村道路硬化42.48km,目前已完成上牛场、茅草寨、芹菜塘等5个村民小组进村道路硬化共计14.34km。集镇服务功能进一步夯实。投入资金193万元新建南溪镇文化体育广场。投入资金198万元建设旅游公厕项目。预计投入资金370.61万元进行集镇供水龙冬水源点改造工程,目前已完成实施方案和设计图纸编制,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积极配合县住建局实施污水处理工程,已开工建设。

(三)聚焦精准扶贫,脱贫实效更加显著。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紧扣“精准施策、提质增效、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主题,聚焦安家河村脱贫出列,南溪镇全镇脱贫出列,215户792人脱贫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镇级路线图、村级施工图以及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将扶贫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2018年度动态管理后锁定贫困人口578户2144人,2014年至2018年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554户2054人,安家河村2018年度贫困村脱贫退出。投入整合资金1313万元,实施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实现80户31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入住。投入资金687.6万元,完成114户39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危房改造。累计使用产业帮扶资金272.66万元,帮扶生猪1057头,鸡0.63万羽,砂仁1900余亩,香蕉2000余亩,大牲畜36头等产业物资,同时扶持发展蛋鸡、肉羊、杂交鲟鱼、生猪养殖和辣椒种植等5个“股份合作经济”项目,惠及578户建档立卡户,实现建档立卡户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选聘3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为生态护林员,对527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实行教育扶贫补助,建档立卡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养老保险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大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2018年我镇被评为州级“扶贫先进单位”,评选出州级“扶贫明星企业”1家、“优秀驻村工作队员”1名、“扶贫好村干官”1名、“光荣脱贫户”1家。

(四)聚焦环境整治,镇容村貌更加美好。以“大瑶山幸福行动计划”和“六城同创”工作为抓手,围绕“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工作目标,扎实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开展环境卫生、占道经营、乱排乱放、乱停乱放等整治行动,城乡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累计规范车辆乱停乱放3306车次,协助南溪边防派出所民警查处违规乱停乱放车辆62车次;清除违规占道经营89处(点),巡查并规范南溪农贸市场1016人次,清除占用市场消防通道经营8处(点)。累计投入资金44.8万元在各村小组新增垃圾池31个、路灯320盏;投入资金15万元在戈哈、二道坪小组路口规范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源香蕉收购点2个。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实现辖区内7条流域性河道河长全覆盖,定期对马河公路沿线、通村通组道路沿线及南溪河、马多依河等河道进行疏浚,累计清理沟渠21次,清除淤泥、杂草等沿河垃圾2140余吨,城乡人居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村委会推荐、政府实地考核,共评选出马多依下寨、三坪坝、夹层等6个“先进卫生村小组”及11户“卫生文明户”。

(五)聚焦民生福祉,发展成果更加惠民。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福祉持续增进。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河口民族中学搬迁至新校区开展教学,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教学区布局更加合理,全镇幼儿园、小学、初中毛入学率均达100%。社会保障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镇共发放城镇低保对象保障金84户54.96万元,农村低保对象保障金36户15.97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149户22.88万元,发放各类优抚对象优抚金及生活补助36.17万元。收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480人44.52万元,完成率达98.4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260人56.82万元,完成率达100%。对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和残疾人办理“贷免扶补”8户发放6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13户发放110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37个。人口结构不断优化。全年全镇共出生116人,死亡32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符合政策生育率为75.86%。文化体育事业稳步向前。成功举办了第二十二届“振南杯”篮球运动会、“文明讲堂”“文明家庭”“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好婆媳”“好儿女”“好邻里”优秀典型等推选活动,马多依下寨被评为“全国文明村”。

(六)聚焦生态文明,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退蕉还林和退耕还林工作方面。在600米以下低海拔且受巴拿马疫情侵害严重的区域大力实施退蕉还林工程,免费发放芒果苗62265株、菠萝蜜2500株,着力打造戈哈小组为退蕉还林试点;水碓湾、二道坪小组连片示范种植达1299亩,植被覆盖率不断扩大,退耕还林面积达121亩。森林防火工作方面。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标语16条,发放“清明节森林防火倡议书”97份,在镇辖区2所学校开展“五个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杜绝了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打击涉林违法行为方面。全镇林区范围内共发生毁林案件5起,处理3起,移交县森林公安查处2起,清除林下砂仁1600余株,办理林木采伐证75份。

(七)聚焦平安建设,社会治理更加有效。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紧紧围绕和谐南溪、平安南溪的创建目标,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为扎实推进平安南溪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方面。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倾向性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4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批次,各类信访案件59起,成功调解52起,镇辖区内未发生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走私专项斗争、禁毒重点整治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与村民签订“无黑承诺书”6000余份,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收到电话反映1起;积极开展打击走私专项斗争,查获生猪302头,各类走私货物1331吨,拆除违法搭建便桥5座;破获涉毒案件1件,查获冰毒995.76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六进”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500余份,播放宣传视频30小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方面。认真开展民族宗教场所走访巡查力度,不定期对辖区基督教处所、清凉寺佛教活动场所进行巡查,切实做好宗教渗透和非法邪教防范工作。安全生产工作方面。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地质灾害点大检查行动,定期或不定期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及“打非治违”,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2份,排查安全隐患85项,整改完毕85项,有效遏制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群众安全感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八)聚焦自身建设,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始终坚持把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作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保障,不断优化政府职能。政治理论学习方面。全面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党员干部真学、真做、真看齐。作风建设方面。围绕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低保、养老保险等民生领域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持续深化“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集中整治和“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运用第一种形态对10人进行提醒谈话,接到上级转办案件1件,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案件1起,处理问题线索2条,处理违规违纪人员2名,干部作风由“庸、懒、散、拖”转向“严、紧、硬、实”。政务服务方面。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工作落实和服务水平上狠下功夫,抓好“放管服”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提高“窗口站所”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真正做到执政为民。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务监督,按时办结镇人大代表建议31件,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行政单位:南溪镇人民政府

其他事业单位:

1.河口县民族中学

2.南溪镇中心小学

3.南溪镇中心卫生院

4.蚂蝗堡中心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7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6,938,400.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112,390.83元,占总收入的93.7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3,730,961.36元,占总收入的4.85%;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95,048.12元,占总收入的1.42%。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南溪镇政府2018年财政拨入的政府性基金较多,比上年增加的部分是河财预(2018)500号基础设施配套费120000元,河财预(2018)366号集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40130.05元;减少了人员津补贴拨入及今年卫生局专项资金拨款与上年有所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6,903,322.66元。其中:基本支出61,157,507.88元,占总支出的79.53%;项目支出15,745,814.78元,占总支出的20.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去年各学校教学楼进行大修,所以今年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加之今年撤销了南溪中学;去年南溪中学有红财教(2017)5号2017年第一批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1千万,今年没有;去年南溪中学有红财教(2017)5号2017年第一批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1千万,今年没有;2018年调增工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157,507.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去年各学校教学楼进行大修,所以今年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加之今年撤销了南溪中学。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745,814.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去年南溪中学有红财教(2017)5号2017年第一批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1千万,今年没有,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11,381.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21%。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控制各项开支,执行各项支出政策,节约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79,290.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主要用于人大、政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19,1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民兵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39,722,51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02%。主要用于教师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6,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无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1,26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文化活动经费、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28,44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3%。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各项社会保险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364,932.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医疗器械经费支出,医务人员工资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无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4,869,02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基础设施项目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741.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18000元,支出决算为374,953.23元,完成预算的45.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0,171.26元,完成预算的19.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4,781.97元,完成预算的26.2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各项开支,缩减对公用经费的开支,减少费用的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9058.35元,下降19.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252.92元,下降6.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8805.43元,下降26.8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原因严格控制各项开支,缩减对公用经费的开支,减少费用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171.26元,占42.72%;公务接待费支出214,781.97元,占57.2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171.2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0,171.2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下乡,到县级本门开会,相关工作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4,781.9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4,781.9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检查,部门调研以及相关中心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8,268.8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南溪中学合并,减少行政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资产总额80,327,804.1元,其中,流动资产22,333,348.04元,固定资产35,818,957.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528,176元,无形资产3,033,500元,其他资产6,613,822.2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62171.7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947589.79元,固定资产增加4816891.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减少2934358.19元,无形资产增加6000元,其他资产增加897485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367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5075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见(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见(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见(附表12)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见(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见(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301111



附件【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