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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5-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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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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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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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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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410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二)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县域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测算和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协助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河口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八)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做好统计专业业务知识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并管理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十)收集、整理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十一)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县域经济(GDP)完成情况
一是继续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收集上报各项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和趋势的统计数据资料,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作出反应和研判。积极配合发改、商工信、住建、财政、交通、人行、市场监管局等多家部门共同做好经济运行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把握发展趋势,及时全面地向县委、县政府提供经济决策的相关咨询建议。二是建立经济指标预警预报机制。建立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预警预报机制,并在上述指标网报期间,每日将网报数据与预计数据进行对比,将对比结果反馈有关责任部门,便于他们事先组织调度和事中掌握,把控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和趋势,为全县各项指标完成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2018年度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9.18亿元,预计增长14%。其中:一产10.65亿元,预计增长6%;二产15.07亿元,预计增长28.9%;三产33.46亿元,预计增长10.8%。
(二)认真抓好常规统计
认真贯彻国家统计局明确的“三个提高”工作要求,在统计
系统奋力推动“提高统计能力、提高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切实做好统计年报、定期报工作,加强对数据的评估审核,全面提高数据质量。全面完成常规统计工作,严格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常规统计年报和各套统计月报、季报等定期报表任务,客观反映我县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发展水平。严把统计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1.国民经济核算。一是强化部门联系,加大部门协调,搞好国民经济核算所需基础数据资料采集,确保GDP数据质量。二是加大GDP数据质量评估力度,确保我县数据的衔接匹配。
2.全面规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监测。主动应对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改革形势。严格执行形象进度法和财务支出法分类统计原则,准确划分规模企业标准,确保项目应入尽入、应报尽报、应统尽统。
3.工业统计。全县工业统计工作超前谋划,提早安排,开足马力生产,河口县工业经济实现高速运行趋势。一是完成工业定期报表上报工作。严格按照《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做好我县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工业统计年报、季报和月报统计工作,并认真撰写数据分析,认真做好新口径与原口径衔接。二是做好工业企业纳规工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继续培育新增长点,增强发展后劲,深入企业开展调研,认真开展好河口县2018年工业企业纳规工作。
4.贸易统计。一是按照国家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较好地完成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年报和月报统计工作。二是认真清理单位名录库,夯实源头数据基础。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对上一年的单位名录库作认真清理,对达到限额以上企业纳入限额以上名录库管理,使单位名录库做到准确无误。
5.农村综合统计。一是在常规报表工作中严格按照报表上报制度,及时发放、收集、整理农业各类统计报表。积极与各乡镇统计人员沟通联系,加强业务交流。二是从统计制度建设抓起,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高度上要求乡镇统计人员认真履行统计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坚持做到不迟报、虚报、瞒报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三是畜禽监测工作方面。明确部门职责,不定期主动与调查户取得联系,确保统计人员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认真建立健全台账,摸底清查下一年畜禽监测调查的生产单位和规模户,并建立当地生产经营单位名录库。
6. 加强名录库建设与维护工作。以“五证合一”统计登记制度改革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为契机,将统计名录库维护更新日常化,对数据库信息进行动态维护管理,提高信息可靠性和实时性。
(三)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筹划组建普查组织机构。5月,河口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内设综合协调组、数据质量控制组、执法检查组、宣传后勤组和资料开发组等六个工作组已经组建完成,乡级普查机构已于5月底前全部组建完成。二是及时落实普查经费。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县经普办认真分析河口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工作量,考虑物价和设备购置等各种因素,向县政府提交了《河口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预算请示》,目前经费已到位20万。三是选聘高素质“两员”。按照普查配备标准认真选聘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全县共选配两员202人。四是单位清查工作进展情况。河口县严格按照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单位清查加强基本单位数据质量的通知》要求,经过全县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通过审核、录入、改错、查缺补漏等工作,截至11月13日单位清查结果为:河口县完成单位清查1953户,比三经普多935家。其中法人单位1598家,比三经普多904家;产业活动单位355家,比三经普多31家。个体经营户5711户,比三经普多1522户;其中有证4232户,比三经普多962户。河口县个体经营户平均每户从业人员为3人。另外,在清查单位中,正常运营的单位有1567家,占清查单位中的80.24%。五是精心筹划“四经普”宣传工作。分层细化宣传工作面。充分利用多种载体,通过宣传标语、宣传画、广告栏、微信等,突出以点带面的宣传效果,重点是在报纸、电视台播放宣传经济普查标语口号。通过宣传工作逐步扩大、逐渐升温,到12月份达到高潮,为普查正式开展创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
一是以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为目标,不断强化调查员和辅助调查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定期下乡入户指导检查记账户的记账工作,加强基层调研工作,维护记账队伍的稳定性,提高记账户记账质量,加强数据的审核、录入、衔接和评估,确保调查数据质量。二是开展上门访户活动和入户抽查工作,做到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定期回访记账户,以集中座谈、分层指导、个别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强经常性沟通交流,全面提升记账质量,准确反映全县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三是协助、配合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在河口召开全州住户调查工作会及在河口建队事宜。会议的成功举办也赢得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领导和其他县市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国家统计局河口调查队在云南省统计局国家调查队及红河调查队在关心支持下,在县政府的牵头下,已通过国家统计局批准成立,将于11月28日正式挂牌。
(五)机关党建稳步推进
一是突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突出基层基础建设。狠抓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投入7.8万元建设党员活动室,坚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积极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先后12次赴瑶山乡牛塘村、梁子村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活动,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制定2018年度帮扶计划。积极开展节日慰问、大走访活动,帮助低收入户解决实际问题,共帮扶资金1万元。四是积极开展机关党建群团活动、文明创建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雷锋志愿者、义务植树和体育健身活动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622,037.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22,037.0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706,399.03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在职人员提高改革性补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280,152.07元。其中:基本支出2,531,267.07元,占总支出的77.17%;项目支出748,885元,占总支出的22.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60,617.98元,上升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在职人员提高改革性补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31,267.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0,905.52元,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工作经费在基本核算,本年度工作经费全部纳入项目核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8,8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1,523.50元,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工作经费在基本核算,本年度工作经费全部纳入项目核算。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河财行[2017]958号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0元;河财预(2018)491号 红财预发[2018]37号2018年红河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支出127,985.00元;河财预[2017]914号州补关于下达住户调查工作经费的通知支出1,089.00元;河财行[2018]727号 红财行发[2018]100号关于安排2018年住户调查工作经费的通知支出4,950.00元;河财行[2018]99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业务费支出66,468.00元;河财行[2018]98号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支出191,066.00元;河财行[2018]658号090河口调查队建队开办经费支出242,010.50元;河财农[2017]56号2017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支出12,456.00;河财农[2018]123号 红财农发[2018]38号—2018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支出2,860.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0,152.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0,617.98元,上升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在职人员提高改革性补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01,567.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59,152.2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1,289.4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3,410.4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3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3,26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7,607.2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5,660.4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5,31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5,316.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4,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101元,完成预算的8.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101元,完成预算的10.4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相关费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2,921.6元,下降45.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921.6元,下降45.7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相关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9,101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10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10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704.4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8,503.76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部分工作经费列入项目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931.20元;邮电费6,049.42元;托业务费44,923.85元;其他交通费70,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1,066,621.57元,其中,流动资产579,017.57元,固定资产487,6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16,497.3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00,639.87元,固定资产减少1,615,857.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8.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9.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河口瑶族自治县统计局
2019年9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410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092405400152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