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2018
  • 索引号
    20240913-113548-987
  • 发布机构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25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3467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2.负责一般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安全、放射源的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

10.参与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1.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

12.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3.承办河口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环保工作

1)强化减排落实措施,着力控制排污总量。污染减排是刚性指标,是促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收。县环保局加强国控、省控、州控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的监管,督促企业稳定、正常、高效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完善环保资料,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有据可依。目前,河口县污水处理厂共计处理生活污水227.3841万吨,进水COD平均浓度186.96mg/l,出水COD平均浓度27.71mg/l;进水氨氮平均浓度23.54mg/l ,出水氨氮平均浓度2.94mg/l ,COD削减量为367.48吨、氨氮46.97吨。

2)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为,有效预防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一是严格环保准入制度,切实从源头控制污染。在做好项目审批服务的同时严格实行环境准入制度,严格依法审批各类建设项目,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新增污染源,努力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并重。今年以来共审批县批建设项目7个 (均为报告表);预审州级审批项目5个;指导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1个;登记表备案项目303个。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目前,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行为4起,其中查封扣押1起,行政处罚3起,罚款金额共计71.6万元。三是充分认识放射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工作。目前,共有7家医疗机构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四是以排污申报登记为基础,强化污染源监测为手段,配合税务机关做好排污费的征收工作。目前,排污许可证核发有7家。五是重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制定危险废物监管制度,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应急预案,提升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危化品和废弃危化品的监管力度,切实消除危化品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我县有危险废物产生企业33家,均已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六是妥善处理环保信访投诉,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截至目前,共受理调处群众污染纠纷37件。

3) 加大环保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环保意识。加大环保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环保意识。积极参加“三下乡”、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进街道、社区、乡村,利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日,开展宣传环境保护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等一系列活动。环保局2018年活动捐赠项目资金共计45万元,共摆放海报展板12块,共发放宣传册、宣传单、公开信6000余份,环保扇子900把,笔记本1600余本,环保袋200个,环保围裙1400余条,环保水杯700个,接受现场咨询1930余人次。

4)继续开展生态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把生态创建、绿色创建工作作为推动环保中心工作的具体实践和有效手段,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培养人民群众的环保习惯。目前,河口镇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南溪镇、瑶山乡、莲花滩乡、老范寨乡创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材料已通过省级技术审查,待命名。河口县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指标22项中不达标指标6项,通过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沟通,5项指标经调整可达到指标要求,县农科局对一项不达标情况进行了说明。

2.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全力推进重点工作开展

1)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一是继续强化城市油烟治理。强化餐饮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专门油烟排气筒,确保油烟达标排放。目前,督促125家餐饮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

 二是强化措施, 妥善处理治污信访投诉。借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之机,对城区范围内严重影响广大市民工作和生活的环境污染纠纷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共办理创卫办交办件17件、督办件2件,分析研判4件,有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三是着力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加强渣土运输及工程车辆管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扬尘问题,会同住建、交通等部门对施工工地、货场及北山货场至火车站道路环境污染进行专项整治,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目前,河口滇越货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货场场地硬化完成了95%,道路硬化已完成。

目前,河口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52天,优良天数343天,优良率为97.4%。

2)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河口县南溪河流域污染整治行动方案》,推进南溪河流域综合治理,有效提升南溪河水质质量。目前,完成老范寨乡购买垃圾车1辆/垃圾集中式焚烧池1座;南溪镇拆除重建卫生公厕1座;河口镇已购买垃圾车1辆/垃圾桶2个;蚂蝗堡农场段南溪河沿线公厕改造建设8座;南溪农场购买5吨垃圾车一辆、垃圾桶240个、垃圾转运车3辆。河口农场已购买8个垃圾箱,垃圾车1辆。

蚂蝗堡桥、中越桥、河口县南溪水文站4个断面水质类别均达到Ⅱ类。河口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槟榔寨水库、南溪河水源,稳定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83–2002)Ⅱ类。河口县医院水质类别Ⅲ类。

3)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为满足日益繁重的环境监测任务和新形势的需要,积极向上级争取环保资金,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目前,已完成中越桥水质自动监测站、蚂蝗堡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及红河自动监测站提升改造。

4)认真组织开展全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统一部署,按照国、省、州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县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我局积极组织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目前,河口县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清查底册名录共计392条,普查入户37户,新增2户,确定纳入普查对象39户,已全部完成入户调查,完成数据审核上报,;河口县入河(库)排污口共计20个,已全部完成数据审核和上报;河口县生活锅炉源清查底册名录共计1条,已全部完成数据审核和上报;河口县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清查底册名录共计2条,新增2个,确定纳入普查对象4户,已全部完成入户调查、数据审核和上报;河口县畜禽养殖场清查底册名录共计68条,确定纳入普查对象11户,已全部完成入户调查、数据审核和上报;河口县行政村生活污染基本信息入户入户底册名录共计27条,已全部完成入户调查、数据审核和上报;河口县加油站油气回收情况入户底册名录共计14条,已全部完成入户调查、数据审核和上报。

5)持续推进中央和省州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精准发力,强化举措,举一反三,综合施策,全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目前,我县已整改完成了畜禽禁养区划定、生物多样性保护、城市阶梯水价等8方面的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并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有关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方案》(督字〔2018〕83号)文件要求进行了自查自验,向州人民政府提出了验收申请。未完成整改问题5个,均达到整改序时进度。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8〕49号)文件,涉及我县的整改任务共14项,截至10月底,已整改完成3项,达到时序进度11项。

3.加强党建党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

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工作,制定党建党风工作计划,局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达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抓实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从而提高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执行能力和工作效能,保障工作顺利推进。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对环境行政行为的制约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科学、责任追究原则,对环保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局内部重要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集体民主决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495,401.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5,401.26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4,507,429.13元,减56.3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州级下达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092,987.49元。其中:基本支出3,399,929.63元,占总支出的55.8%与上年基本支出对比增加527,129.37元,增18.35%。主要原因2018年度工资标准调整,增加了基本工资和公务员的改革性补贴,故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项目支出2,693,057.86元,占总支出的44.2%;。与上年项目支出对比增加2,379,970.63元,增760.16%。主要原因本年度用于开展河口县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南溪河流域污染整治项目、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等项目工作。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99,929.63元。与上年基本支出对比增加527,129.37元,增18.35%,主要原因2018年度工资标准调整,增加了基本工资和公务员的改革性补贴,故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93,057.86元。与上年项目支出对比增加2,379,970.63元,增760.16%,主要原因本年度用于开展河口县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南溪河流域污染整治项目、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等项目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92,987.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907,100.00元,91.25%,主要原因本年度工资标准调整,增加了基本工资和公务员的改革性补贴;开展了河口县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南溪河流域污染整治项目、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等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0,73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死亡抚恤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节能环保(类)支出5,752,250.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000元,支出决算为55,237元,完成预算的30.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878元,完成预算的4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359元,完成预算的18.8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641元,下降7.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603元,下降11.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元,下降0.1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878元,占63.14%;公务接待费支出20,359元,占36.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部门无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87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87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公务活动、环境监测及监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35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35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各县市之间业务往来等产生的费用及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产生的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部门无国(境)外接待支出费用和接待批次及接待人次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5,907.2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9,999.07,60.55%。主要工作任务加大,办公经费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891542.65

1193391.95

668150.7

 

217900.00

 

450250.70

 

103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部门资产总额2,891,542.65元,其中,流动资产1,193,391.95元,固定资产668,15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3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13,192.3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878,450.36元,固定资产增加35,258元,在建工程增加1,03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详见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12)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公开决算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2003467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