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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354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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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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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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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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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10101000
河口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河口县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县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2)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自治县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席的代表和罢名个别代表;(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8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依靠全体代表,主动担当作为,依法有效履职,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动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服务工作大局,加强监督更有力。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抓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有力地推动全县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一年来共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18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项,开展执法检查2次,作出决议决定3项,专题调研(调查)10次,代表视察2次,组织工作评议2项,述职评议2项,专题询问1次,工作满意度测评6项,发出审议意见书20份,配合省、州人大调研、检查和视察8批次,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备案审查1件。
2.严格落实程序,决定任免更科学。一是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权。共作出财政预算调整、财政决算、城市总体规划等重大决议决定3项。二是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1月5日至8日召开了河口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月27日至28日召开河口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依法选举邓瑞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常委会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4人次,保证了县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圆满实现。
3.健全完善机制,代表作用发挥更充分。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始终把发挥代表作用,保障代表履职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不断提升代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使代表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一是强化培训工作。全年共培训县乡人大代表890余人次。二是邀请29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安排7次28名县人大代表参加有关评议活动、案件旁听、专题询问、座谈会、听证会等工作。三是高度重视代表的来信来访,共接待基层人大代表来访12人次。四是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稳步推进农场、村组“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室”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已建设完成乡镇、农场、村级(社区)“人大代表之家”38个和村民小组代表联络室50个,共组织开展代表活动83次,1011人次的代表参与了活动。五是落实机制,代表建议督办取得实效。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对代表提出的78件建议进行了交办,其中主任会议确定重点督办建议4件,全部代表建议于10月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正确回应代表关切。其中,A类32件,解决率41% ;B类31件,占39.8 % ;C类15件,占19.2% ,建议办结率100%。
4.围绕素质提升,自身建设更规范。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的要求,抓班子带队伍,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督促推进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落实。二是持之以恒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楚,保证人大工作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动摇不放松。三是高度重视人大宣传工作。认真办好《河口人大》、《河口人大微信公众号》,及时发送人大重要工作信息、工作动态和法律法规,为做好人大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主动争取省州人大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县内外人大的工作联系,并于12月举办了全国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联席会议,实现了相互交流、学习借鉴、共同进步之目的。四是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按照全县工作“一盘棋、分工不分家”的思想,始终坚持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干部积极参与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河长制实施、大瑶山幸福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特别是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面对面,点对点开展工作,为民排忧解难,服务基层和群众的能力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提升。全年为基层办实事43件,投入资金80万余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9,379,932.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79,932.8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河财行(2018)563号/红财行发(2018)88号--30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9,621,046.36元。其中:基本支出6,862,259.80元,占总支出的71.33%;项目支出2,758,786.56元,占总支出的28.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7.58%,主要原因分析:今年相比去年相关项目有所增加,相应费用增加,因此本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62,259.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08%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增加改革性补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58,786.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69%,主要原因分析:今年相比去年相关项目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21,046.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今年相比去年相关项目有所增加,相应费用增加,因此本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62,93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277,046,4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91,152,9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273.15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32,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8,11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3%。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175,944.8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3,446元;死亡抚恤金488,724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80,000元,支出决算为43,122.20元,完成预算的6.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00元,完成预算的0.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122.20元,完成预算的5.4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施厉行节约,相应费用有所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16,677.80元,下降73.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3,300元,下降91.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377.80元,下降58.9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实施厉行节约,相应费用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元,占14%;公务接待费支出37,122.20元,占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调研、下乡等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122.2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7,122.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县指导、检查、调研、视察的上级部门、外地兄弟县市学习交流、县内基层人大代表、群众接待、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7,9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9%,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相比相关项目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115,200元,其他交通费用312,7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河口县人大常委会资产总额973,270.84元,其中,流动资产442,642.84元,固定资产530,6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47,835.5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87,767.50元,固定资产减少760,0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无偿调拨),账面原值378,2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3项,账面原值447,16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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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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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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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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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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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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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7.33 |
44.26 |
5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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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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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57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57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10101111
附件【河口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