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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4-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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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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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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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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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41400000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质量强县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工作;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牵头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河口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和量值传递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划。
17、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依职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9、负责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12个,包括:办公室、法规综合科、企业信用综合监管科、市场综合监管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质标计综合业务科(河口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科、医疗器械和药品化妆品综合监管科、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监察科、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价格监督检查科。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 河口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3. 南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4. 莲花滩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5. 瑶山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6. 桥头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7. 老范寨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围绕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全力推动市场主体提质增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我们要进一步深化登记便利化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积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围绕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在市场主体倍增上实现新突破。一是着力推动市场主体倍增。二是着力推进市场准入准营退出便利化。三是着力抓好市场主体监测分析。四是着力做好市场主体帮扶。
2、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要把质量强县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在提升质量供给水平上创新突破,用过硬质量为红河跨越发展打开新局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质量发展水平、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发展运用、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3、围绕创造高品质生活,全力提升市场综合监管效能。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人民至上”“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要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在民生领域、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加强民生领域执法。突出重点消费品、重点工业品、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稽查,做好猪肉、粮油、蛋菜等重点民生商品价格巡查和保供稳价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铁拳”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食品中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强化行刑衔接。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持续开展涉企违法违规收费和教育收费专项整治,加强水电气、医疗服务价格监管。深入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加强网络和广告执法,严厉查处涉及导向、政治敏感性问题违法广告,持续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媒体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治理,加大网络基础数据核查,逐步建立起我县网络市场主体数据库。深化商品过度包装综合治理、“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行动、市场流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反食品浪费专项执法等工作。开展检验检测市场治理,加强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的规范管理,防止未经认证或证书失效产品流入市场。三是加强消费环境建设。持续提升12315平台处理效率和调解成功率,落实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开展旅游、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等重点行业、重点经营场所放心消费创建,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城市创建试点工作。健全消协组织,开展消协换届工作。指导消协组织开展消费提示警示、投诉调解等消费维权工作。加强“提振消费信心”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四是持续深化信用监管。科学制定监管计划,保持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确保全年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监管有机结合,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统筹实施差异化监管。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年报、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措施,推动信用信息嵌入相关业务领域监管各环节,加大信用监管与各领域监管的融合开展和协调推进力度,实现信用赋能重点领域监管。
4、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守牢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我们要零容忍守护舌尖安全,无死角筑牢药品防线,严督查打造放心产品,全覆盖监管特种设备,在安全保障上取得新突破。一是严格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围绕“食安心”行动这条主线,持续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持续抓好餐饮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业态的综合治理。推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巩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成果,推进散装白酒和米线质量安全、网络餐饮、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持续强化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信息化追溯,不断拓展“云智溯”平台运用。加强食物中毒防控,加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推进食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率。二是严格药品安全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保障防疫药械质量安全,规范市场秩序。持续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常态化推行机制。提高为企服务水平,加强科普宣传,推进药械化安全共治共享,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管,持续开展超期未检特种设备专项排查和“黑气瓶”等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完善州、县(市)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事故处置预案,积极组织重点领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有效提升事故应急救援服务保障能力。四是严格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加强获证企业监管,压实重点工业产品领域主体责任,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工作,突出重点消费品、重点工业品、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稽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农资产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推进儿童、学生和老年人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全力排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880240.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880240.4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1501389.28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比上年在职人员减少3人,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绩效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880240.47元,其中:本年收入12880240.4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80240.4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01389.28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比上年在职人员减少3人,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绩效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880240.4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880240.47元,其中:基本支出12210240.4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78090.18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比上年在职人员减少3人,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67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3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同比上年减少了四个项目,故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8000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
201(类)38(款)01(项)行政运行5745983.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01(类)38(款)50(项)事业运行2472112.8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01(类)38(款)99(项)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67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绩效工作经费。
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786453.6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和生活补助支出。
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169381.2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和生活补助支出。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5979.2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208(类)05(款)06(项)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620.72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退休人员记实职业年金支出。
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64248元,用于遗属补助。
208(类)99(款)99(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31.79元,主要用于财政预算拨款人员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407031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35885.99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416623.42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427.11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725062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6118.9元,较上年减少12251.10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8662.2元,较上年减少4597.8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5次,共计接待45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7456.7元,较上年减少7653.3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7456.7元,较上年减少7653.3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原因:响应政策号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根据内控管理制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呈逐年递减。主要用于保障各类专项检查,如疫情防控、进口冷链食品、打私、打传、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冻品、非洲猪瘟、粮食、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及散装白酒、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医疗器械、中药饮片、疫苗、化妆品等专项整治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本级项目支出共有4项,安排项目资金670000元,其中:驻村工作经费10000元,驻村生活补助36000元,2024年市场监管绩效工作经费614000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费1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1566.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664.88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3人,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5727656.91元,其中,流动资产254903.79元,固定资产5472753.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1660.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8461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41400111
附件【180069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022205595142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