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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4-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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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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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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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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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200200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交警大队是县公安局主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作为公安机关中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联系最紧密的业务警种,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对群众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和开展好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2.负责全县交通秩序的管理和维护;
3.为确保交通安全,根据实际情况在辖区道路上设置各种交通设施;
4.在全县范围内合理布置警力,站岗执勤,加强巡逻,维护道路的安全畅通;
5.负责全县交通违法查处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6.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的审验、登记、检测、挂牌办证和盗抢机动车、走私机动车的查缉工作;
7.做好对驶入城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管理工作,包括三轮车、人力车和畜力车;
8.做好各类、各级交通安全警卫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四个内设机构,包括:信息中队、事故中队、秩序中队及车管中队。
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从优待警,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打造过硬政法队伍新形象;
2.以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为总抓手,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目标,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深入推进“车让人、人守规”等文明交通活动,引导车辆、行人自觉形成文明通行意识,让文明交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4.强化重点车辆管理和专项整治;加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管理,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车辆动态监控;深化超限超载、电动车、摩托车整治;
5.优化执法服务,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215,011.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215,011.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491,671.32元,主要原因是依据《河口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给予农村道路交通“两员”经费保障的请示》(河交安委办〔2023〕26 号)文件精神,增加农村“两员”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215,011.00元,其中:本年收入14,215,011.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15,01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491,671.32元,主要原因是依据《河口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给予农村道路交通“两员”经费保障的请示》(河交安委办〔2023〕26 号)文件精神,增加农村“两员”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215,011.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215,01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690,111.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6,628.68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有在职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故而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524,9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8,300.00 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两员”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详情如下: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
2040201行政运行3,595,809.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9,037,995.60元,主要用于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包括工资、五险及伙食补助等;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35,231.4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1,819.2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6,386.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55,320.1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8,707.50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030.11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保险;
2210201住房公积金287,712.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补助。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8,950.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8,950.00 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20,600.25元,较上年减少103,500.89 元,下降5.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求,拟不安排2024年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0,738.1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0元,下降20.7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15人次。
减少的原因:参照上年度公务接待的预算数和实际支出数,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了2024年预算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29,862.15元,较上年减少53,500.89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85,292.81元,较上年减少27,380.19元,下降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4,569.34元,较上年减少26,120.70 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减少的原因:根据中央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按照只减不增(即减少3%)的原则进行缩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5.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由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主办。旨在宣传交通法规,反映队伍建设,交流国内外交通管理经验,介绍国内外道路交通科技成果,传播交通工程知识,探索和研究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交通管理理论体系。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44,737.1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440.26元,下降7.65%,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单位办公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9,435,265.38元,其中,流动资产1,051,113.60元,固定资产7,758,001.81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26,149.97 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39.0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7,606.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35,95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2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200200111
附件【附件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