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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
    hkxsfj/2026-00000
  • 发布机构
    河口县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2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河口县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河口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工作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

我局紧扣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本单位重点领域工作开展相关情况,紧密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及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全面完成年度信息公开任务。2025年,通过“司法行政”公众号主动公布信息42条,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遵循依申请公开办理规程,全面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畅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2025年,我局未收到相关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对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将“三审三校”制度贯穿信息起草、核改、发布全流程,严守“先审查、后公开”刚性底线,杜绝违规发布问题。优化信息公开办理流程,从信息采集、内容校核到对外发布均设置明确节点,切实提升信息发布的规范性与精准度。高度重视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责任机制,清晰划分各业务科室职责边界,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台账,对拟公开信息逐条开展涉密风险排查。通过完善制度支撑、细化操作规范,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及时全面、准确恰当,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河口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为依托,围绕普法宣传、司法行政动态、便民服务举措等重点,推送高质量原创内容。着力提升平台传播力、影响力与公信力,通过优化标题、配图及排版,增强内容可读性与吸引力,积极引导用户点赞、转发,扩大政务信息覆盖面。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安排专人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法律问题、业务办理流程等热点诉求,搭建起司法行政部门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温度。

(五)监督保障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遵循,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细化审核标准与操作流程,构建“科室初审、保密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机制,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定期对已发布信息进行“回头看”,重点排查内容表述、保密合规、政策时效性等方面的问题,对发现的漏洞及时整改。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的违规公开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行,保障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序推进,但对照上级的标准要求和群众新期待,仍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匹配度不高。公开信息多以工作动态、政策条文为主,针对法律援助申请流程、人民调解案例指引、公证事项办理指南等群众高频咨询的实用信息,公开碎片化、不成体系,缺乏一站式整合梳理。

二是信息公开队伍专业能力薄弱。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多为兼职,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不深,在信息分类、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答复等环节,存在标准把握不准、流程处理不规范的问题。

三是公开效果评估机制缺失。未建立常态化的公开效果反馈渠道,对发布信息的阅读量、群众满意度、意见建议收集情况缺乏跟踪分析,无法精准掌握公开工作的短板所在,导致改进工作缺乏数据支撑,难以形成“公开—反馈—优化”的闭环管理。

针对上述问题,我单位将从以下方面推动整改提升。

一是聚焦民生需求优化公开内容。围绕公共法律服务核心业务,编制群众看得懂、用得上的信息公开指引,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等高频事项的办事流程、材料清单、收费标准,形成专题公开栏目,提升信息实用性。

二是强化渠道整合构建联动体系。指定专人统筹各渠道信息发布,统一各平台的内容表述与发布时间,以及收集督办意见建议情况。

三是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梳理信息公开岗位职责,清晰划定工作边界与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保密审查规范纳入干部职工学习内容,以练促学夯实业务基础;遇复杂疑难问题时,即时对接法律顾问获取专业指导,确保工作合规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河口县司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