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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
    hhzsthjjhkfj/2026-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口县行政中心225室,联系电话:0873-345131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在河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题专栏中公开了各类信息25条,其中建设项目环境管理4条、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监管)16条,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信息3条,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上年结转依申请公开件;配合县政府办办理依申请公开件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人事变动,及时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限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依托河口县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专栏,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信息,无微博、微信等自建媒介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直属单位密切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好信息发布监管工作,发布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进行公开,确保2025年无违反相关规定公开信息的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持续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主动、及时,“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拟批项目公示栏”临近6个月及“第三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专栏”临近1年未更新发布内容,12月底才公示第2-3季度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二是部分专栏信息发布较少。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每月均调度上报整改情况,但全年公示信息仅5条;三是信息审核不够细致严谨,还存在同一事项重复公示、公示内容有误等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公开程序,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确保应主动公开的各项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