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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
    hkxgaj/2025-00000
  • 发布机构
    河口县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19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河口县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可在河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hhk.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河口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联系(地址:河口县北山路41号,电话:0873-3459525,传真:0873-345138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河口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流程和审核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和效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方便群众办事,强化对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监督,增进公安机关和公民之间的信任与理解,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河口县公安局始终坚持及时公开、便民惠民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和程序,通过及时公开、通报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工作、便民措施,以及法规政策、办事指南、证照办理、行政管理及服务、行政执法等事项和信息,不断增进公安机关行政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方便群众办事,强化对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监督。我局严格按照《红河公安新媒体管理办法》对新媒体运维进行管理,发布内容均进行“三审三校”后发布,2024年河口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13条,新浪微博发布信息380条,微信视频号发布视频63条,今日头条发布信息320条。

2.按照《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024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的通知》要求,2024年,我局共主办(含分办)本年度县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件13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2件,均为协办建议,主要涉及:越南人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槟榔北路中共石油加油站入口存在逆行问题;交办县政协提案11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10件,主要涉及城区加强电动车管理、设置红绿灯、未成年人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优化绿化隔离带、提升城市交通服务水平、机关幼儿园和行政中心附近交通拥堵、国门口岸“乱象”整治、提升基层治理法治水平、越南渔船越界电鱼、非在校未成年人关爱帮教等方面事项,现已全部办理完毕,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

3.2024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33992件(其中交警类行政许可29714件、治安类行政许可469件、禁毒类行政许可9件、出入境类行政许可3800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31589起(其中交警类处罚31088起、禁毒类处罚48起,治安类处罚449起,出入境类4起);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333起(其中交警类强制处理260起、治安类强制处理73起);行政事业性收费156.925万元(交警类收费130.9016万元、治安类收费51.51万元、出入境类收费15.2975万元),其中62.086万元通过“警银通”电子支付直接汇入“云南非税缴费”账户,94.839万元按要求已全部上缴河口县财政局国库。

4.公安机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按照受理、登记、审查、审签、答复告知、送达签收、归档等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河口县公安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河口县公安局拟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均按照《红河公安新媒体管理办法》,严格填写《河口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后公开。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严格保护个人隐私,未出现泄露个人隐私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2024年河口县公安局共接“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系统”主办工单22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机制,2024年110向12345分流非警务警情449起,科学合理分流非警务求助、快速有效处置突发警情,进一步提升协同服务效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河口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运用多种公开模式对政务进行公开,加强监督保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9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589

行政强制

3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6.9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继续稳步推进,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部分板块内容更新较少,公开信息质量还有待提升;政策解读方式需进一步丰富创新等。

2025年,河口县公安局将继续落实国务院、省、州、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对照年度政务公开指标考评细则,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水平化,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内部管理。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政务动态信息报送,配合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保障公民知情权。三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信息公开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