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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
    hhzsthjjhkfj/2025-0000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县行政中心225室,联系电话:345131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县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4年,我局在河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题专栏中公开了各类信息15条,其中建设项目环境管理4条、生态环境监管8条,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及时对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中本部门《指南》链接进行重新设置,并定期登录系统查询。2024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信息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表述准确、数据详实、格式规范,坚决避免错字、漏字现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机构职能》,依托河口县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专栏,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各栏目政府信息。无微博、微信等媒介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好信息发布监管工作,发布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进行公开,并按要求开展保密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培训,坚决杜绝泄密情况发生。2024年,我局无违反相关规定公开信息的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总体工作成效良好,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提高,部分科室在及时主动公开信息方面还有差距。二是发布信息较少,比如2024年公开信息数相比2023年减少一半,其中“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 无信息发布;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业务学习培训,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断提高对《条例》《办法》等有关细则的理解和运用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确保应主动公开的各项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