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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
    hkxczj/2025-00008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17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河口县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县财政局公开信息261条,其中政府信息指南1条,重大事项2条,通知公告3条,政策解读1条,减税降费信息公开2条,重点领域信息215条,行政事业收费3条,政府集中采购1条,财政直达资金30条,乡村振兴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稳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本机关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答复1件,办结率100%。其中予以公开1件,不予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查询、诉求,进一步拓宽了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渠道,同时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增强政策解读多样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坚持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立足财政部门职能,加强信息发布,推进财政领域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以“制度为保障”“用制度促管理”的思路开展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4年,县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完成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创新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情况:2025年,县财政局将按照省、州、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创新思路,以实际行动开拓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政务信息更新机制,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确保政务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提升公开实效,拓宽政府与公众互动平台,切实提升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