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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
    hkxxfj/2025-00000
  • 发布机构
    河口县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15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河口县信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河口县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信访工作重点任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规范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河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职责,同时,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程序,对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2023年部门决算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依法履职尽责,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县信访局无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规范性,2024年9月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内容,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县信访局依法公开信息。二是对拟公开的材料、信息严格填报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公开敏感信息及密级文件。三是切实加强信息管理、监督保障工作,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2024年,无相关文件需进行政策解读。

(四)平台建设方面。运用“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依法及时受理、转交、督办群众网上信访件。在不涉及信访人隐私的情况下,所有网上信访事项答复结果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信访群众可使用提交网上诉求时产生的信访件号和查询密码通过互联网对诉求办理情况进行查询并对办理结果进行评价和监督,公众也可参加评价。2024年,受理转送105件,交办9件,督办4件。其中:人民网网民给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留言3条,人民网网民给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留言4条,人民网网民给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留言4条;领导信箱给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留言5条。无自己建设的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方面。紧盯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全年未发生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改进情况:下一步,县信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把质量关,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县信访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