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
    hkxmzj/2025-00002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09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河口县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河口县民政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高效、依法依规公开各类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县委、县政府及民政中心工作,突出民政领域涉及的社会救助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重点民生领域,扎实做好栏目设置及信息维护工作,回应好社会关切和群众关切,讲好民政故事,传播民政声音,树立民政形象。2024年,县民政局主动公开信息共63条,其中信息公开6条,通报1条,公开征求意见文件2份,法定主动公开养老服务栏目信息29条,社会救助栏目信息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围绕“公正、公平、便民”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受理渠道,明确工作标准,规范答复流程,依法依规答复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民政重点领域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等重点工作作为信息发布主体,每项工作在网站上均有内容发布。一是及时公开了部门信息、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及电话等基本信息,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的工作动态和办事流程。二是实时调整修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把关涉及政治、法律法规、政策、文字、保密等各项内容,对所发信息先审查后再公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杜绝因信息内容错误和不当引发负面舆情,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根据县政府办政务公开科统一安排,结合民政实际,完善做好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县民政局无自建网站、社交平台公共账号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务公开、全媒体时代的背景下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等内容,按要求参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全体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工作质效。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队伍,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要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主要领导签发三级把控,由相关负责人统一发布,保障公开内容的真实有效。2024年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一些重要的政策文件未能主动全面公开。

改进情况: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增强公开意识及服务意识,严格按规范程序主动及时地公开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专栏的必公开信息,强化信息筛选审查,及时公开民政领域可公开的惠民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