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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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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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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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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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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报在河口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住建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县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省、州、县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2021年,通过河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法主动公开各项信息24条,涵盖政策解读、城市更新、房屋征收、市政绿化、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领域,针对不同的公开项目,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保证信息公开更加准确及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度,县住建局回复统一信箱4件,网上回复率100%。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住建局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分解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坚持依法公开。严格遵守《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办的要求,坚持对预公开信息进行“三审三签”(即信息员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审发)后再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做好门户网站,充分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及时收集录入更新信息,加大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二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积极向媒体报送县住建局工作动态,让广大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等工作。局办公室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跟踪检查和指导,针对信息公开督查反馈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科室站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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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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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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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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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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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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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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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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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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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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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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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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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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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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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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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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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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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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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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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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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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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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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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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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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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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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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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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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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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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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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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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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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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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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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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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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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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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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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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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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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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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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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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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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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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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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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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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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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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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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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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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各科室站队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有待提高,对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存在领会不深、业务不精现象,信息上报不积极,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规范工作流程,梳理住建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高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度县住建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