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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救助
  • 索引号
    20240913-112814-869
  • 发布机构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01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

  二、办理条件

  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按照《红河州民政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红民发〔2022〕39 号)执行。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 年 700 元/人.月。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 年5343 元/人.年。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2、户籍证明

  3、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4、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

  5、家庭收入证明(或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方式)

  6、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7、就学、就医等刚性支出方面的支出凭证(或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方式)

  8、本人或家庭成员的残疾人证

  四、办理流程

  见附表

  五、办理时间、地点

  正常工作日内(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站

  六、联系方式

  0873—3124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