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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scjdglj/2024-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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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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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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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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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市场监管局:曝光!3起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
1、河口县某超市涉嫌经营过期食品案
2024年8月,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河口县某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冰柜内正在经营的食品:1、景江山鸡脚筋5包(生产日期20230702,保质期12个月);2、景江山鸡翅6包(生产日期20230810,,保质期12个月);3、景江山鸡胗10包(生产日期20230716,保质期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河口县某便利店涉嫌经营不合格鸡蛋案
2024年6月,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河口县某便利店内一批次鸡蛋随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检验项目:甲硝唑,地美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等15项),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3、河口县某酒店涉嫌经营过期食品案
2024年4月,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河口县某酒店进行食品安全保障检查时,发现后厨的煎炸区靠墙面的台面上有13袋清真雪兰新希望牌纯牛奶标注生产日期:2024年1月27日;保质期:60天,在检查的当天均已超过保质期限。当事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