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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义务教育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626
  • 发布机构
    县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1-18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双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双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小学校,局机关各有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精神,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1〕28号)《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双减”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教体发〔2021〕82号)文件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工作专班 

  县委教育工委和县教育体育局成立工作专班,由马云昆同志任组长,杨锦宏、盘翠、凌剑、邓林锋同志任副组长,熊国金许昌辉、罗保年熊发玉李成祥王海云陈强许光莲、杨王绍武、刘玉林同志为成员工作专班统筹领导教育体育系统“双减”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凌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基教科、职成教科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开展阶段工作总结,分析存在困难问题,研究工作推进落实措施 

  二、分工职责 

  (一)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1.建立作业统筹管理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制定作业管理办法,明确作业设计、布置、全批全改、定期检查反馈、面批讲解和辅导等制度规定,建立年级组或班主任统筹管理作业的机制,合理调控每天作业量和难度,严防各科作业累加增加学生负担。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基教科、教研室,责任学校:各义务教育学校) 

  2.严控书面作业总量。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相应控制节假日书面作业时间。(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基教科、教研室;责任学校:各义务教育学校) 

  3.加强作业设计。县教研将作业设计作为教研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作业设计研究,指导学校通过学科组、备课组、年级组集体教研等方式,系统设计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作业,充分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有效提升教学效果。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的作业,不得布置机械重复和惩罚性作业。(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教研室;责任学校:各义务教育学校) 

  4.规范学生作息及学校教学时间。确保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晚上就寝时间小学生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提高睡眠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效率。统筹安排学校教学时间,确保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可按照家长及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安排学生提前到校开展体育活动等非教育教学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的睡眠时间要求。(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基教科;责任学校:各义务教育学校、河口高级中学) 

  5.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学校要通过课后服务等方式,督促教师指导学生尽量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要建立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家长要主动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动完成剩余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引导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文体、阅读等活动;有效控制孩子使用电子产品时间,督促孩子按时就寝,保护视力健康。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基教科、德育科;责任学校:各义务教育学校、河口高级中学) 

  (二)减轻校外培训负担 

  1.从严管理机构审批和登记。清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登记政策,停止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及时到审批、登记部门办理手续。原已完成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由备案部门组织按标准审批;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对非学科类培训,各县市按照省级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科技等部门明确的相应主管部门和分类制定的标准,严格审批,规范监管。(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职成教科) 

  2.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加强多部门联动协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等严重问题的机构。依法依规大幅压减,解决学科类校外培训过多过滥问题。结合平时检查和年度检查,审批、登记部门联合对现有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包括原由上级审批、登记,后整体下放属地管理的机构)开展重新审核,办学条件达标、审核未发现问题的可继续举办,证照到期的经审核无问题后可正常换发;办学条件不达标或审核发现问题且经整改仍不达标、问题仍存在的,证照到期后不再换发,培训机构终止;审核发现应勒令停止办学情形的,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可选择转设为非学科类并到相应审批、登记部门按规定更换证照。(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职成教科) 

  3.严格加强培训行为监管。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制定的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建立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开展培训行为清理整治,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职成教科) 

  4.严格加强师资和服务监管。培训机构要严格加强师资管理,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要严肃查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及时更新完善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职成教科) 

  5.严格强化常态运营监管。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严格执行学科类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制度。线上培训要注意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点30分。积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理控制学生连续线上培训时间。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职成教科) 

  6.严格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将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预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60个学时。会同银保监等部门,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应当使用在主管部门备案的账户。主管部门应当对该账户实施适时监督。(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职成教科) 

  7.严格管控培训广告。要会同市场管理部门、住建部门等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监管,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和农村户外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职成教科) 

  8.统筹做好其他校外培训的规范治理工作。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严禁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职成教科) 

  9.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材料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和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的要求,2021年12月底前开展一次专项清理整顿行动,切实规范校外培训资料管理。要指导、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的监管以及对问题材料的处理处置工作。要指导、督促、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培训材料编写研发、审核、选用使用及人员资质审查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标准、流程以及责任追究办法。(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职成教科、基教科) 

  (三)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1.实行课后服务全覆盖。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民生工程,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课后服务在学校每天常规教学完成后开展,第一阶段保障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第二阶段开展作业辅导和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结束时间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按照现行课程方案,小学每周26-30节课时,一般在16:10-18:00之间开展课后服务初中每周34节课时,一般在16:50-18:00之间开展课后服务教师不得占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可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初中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在午间开展课后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但不得上课,不得挤占学生睡眠时间。学校可统筹安排承担课后服务的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基教科、各义务教育学校) 

  2.丰富课后服务内容。督促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方案,利用学校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发展空间。体育锻炼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项目、体育中考项目等为主要内容。劳动实践以校园环境卫生、绿化美化、食堂劳作、班务整理、种植养殖、公物维修、厕所清洁、勤工俭学等为主。组织学生社团开展专业训练、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活动。(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基教科、德育科、体育科、青少年活动中心、各义务教育学校) 

  3.拓展课后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一般由学校组织,本校教师承担校内课后服务不能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的,统筹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共同做好课后服务。县教体局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学校聘请的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进行相应审核,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供学校选择,不经审核和遴选的校外人员和机构不得参与课后服务。电教、教研机构要建立平台机制,组织优质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促进学校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基教科、德育科、体育科、电教室、教研室、青少年活动中心、各义务教育学校) 

  4.探索学生假期托管服务。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承担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帮助家长解决后顾之忧。假期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可适当提供文体活动、集体游戏活动、综合实践等服务,学生自愿参加,严禁组织集体补课。积极探索依托青少年活动中心及校外活动场所开展假期托管服务。服务实践参照当地上下班时间确定,原则上周末不安排托管服务。学校可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街道、社区等组织,多途径多形式提供学生假期托管服务,不得引入学科类校外机构参与。(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基教科、青少年活动中心、各义务教育学校) 

  5.注重分类指导。对城区学校,重点在进校离校时间、作业量、课后服务时长等方面加强指导,农村学校重点在作业设计、课后服务内容等方面加强指导。针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未开齐开足课程课时、学生在校时间长、学生有效管理不足等问题,一是必须规范作息时间,保障睡眠和体育活动时长;二是要全面规范课程设置,没有音、体、美、英语、信息技术教师的,要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配套资源及“树鱼智师课堂”等信息化平台,采取学区化管理、强校带弱校、1+N课堂、教师兼职、走教等多种形式,开齐开足课程课时;三是建立和完善寄宿制学校的课外服务制度,充分利用下午课时结束后和晚饭后至睡前的时间,广泛开展文体活动,兴趣小组、德育教育等结合农村学校实际的活动,切实加强对学生在校时间的有效管理。(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基教科、教研室、德育科、各义务教育学校) 

  (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调整优化义务学校布局,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有序增加城镇学校供给,化解城镇大班额。(责任领导:邓林锋,责任科室:基建科、计财科) 

  (2)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硬件资源和教师资源,按照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不足配齐教职工,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改革,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切实减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中小学教师负担。(责任领导:邓林锋,责任科室:人事科、计财科、电教室) 

  (3)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优质均衡发展监测积极创建优质均衡县。(责任领导:杨锦宏,责任科室:督导办,基教科) 

  (4)加快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基教科) 

  (5)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常态化抓实控辍保学,确保动态清零(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基教科、资助中心、工委办、各义务教育学校 

  2.落实“五育并举”要求。完善德育工作体系,提高思政课质量,构建协同育人格局。开齐上好体育课,小学一二年级体育与健康课每周不得少于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不得少于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不得少于2课时,学校每天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不得低于30分钟,每天上午、下午各安排眼保健操不得少于1次,完善联赛体系,开展学生体质监测,学校每学期全覆盖视力筛查不得少于2次,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切实提升学生体质。改进美育工作,帮助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加强劳动教育,培养学生劳动习惯。(责任领导:盘翠;责任科室:德育科、体育科、各义务教育学校、河口高级中学) 

  3.强化课程教学管理。健全学校教学管理规程,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严格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加强课程实施监督,严禁学校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违规统考、考试排名等行为。严格落实考试成绩等级制呈现要求,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提升学生课堂学习效率。积极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帮助学生做好入学准备。(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基教科、教研室、各义务教育学校、河口县高级中学) 

  4.深化高中考试招生改革。稳妥推进中考改革,完善考试和成绩呈现方式,深化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改革。加强命题建设,坚持以学定考,提升中考命题质量。规范高中自主招生,严格招生入学管理,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基教科、招考办、教研室、河口县高级中学) 

  5.纳入质量评价体系。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责任领导:杨锦宏,责任科室:督导办、基教科) 

  6.强化保障措施。 

  (1)保障课后服务条件,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完善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办法、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责任领导:邓林锋,责任科室:计财科、基教科) 

  (2)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人事科、法规科、督导办 

  (3)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明确家校育人责任,会同妇联等部门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责任领导:凌剑,责任科室:德育科、基教科) 

  (4)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强化督导检查和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责任领导:杨锦宏,责任科室:办公室、督导办、基教科、职成教科)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营造氛围(20219月-10月 

  教育体育局、学校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省州文件精神,县教育体育局和学校开好一次动员会,学校开好一次家长会,班级开好一次班会,确保政策要求学习到位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集中、连续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在前期清理整治的基础上,再次对培训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和实地核实。 

  (二)建章立制,全面落实(202111月) 

  切实结合实际,全面落实要求,县教育体育局完成“双减”工作方案制定,学校完成“一校一案”作业管理和课后服务办法,将课程安排、学校作息、教学、课后服务时间调整到位,确保国家课程课时开齐开足,作业数量控制到位,课后服务正常开展。建立健全“双减”“双升”相应的教研、督导检查、保障等机制。“一县一策”全面清理整顿培训机构。 

  (三)调整推进,确保成效2021年12月 

  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随机调度,对“双减”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大通报问责力度,督促和指导县市和学校进一步完善方案、细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要求落实到位,“双减”“双升”工作成效明显 

  (四)巩固提升,规范发展(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按照国家对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总体布局,不断完善“双减”“双升”工作机制,校外培训成为校内教育的有益补充和有力促进,巩固提升工作成效,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履职尽责。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推进落实认真研究制定“双减”“双升”工作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共同抓好工作落实专班办公室对各项工作任务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工作专班通报有关事项进展情况。 

  加强督促检查按照“双减”“双升”工作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关键环节、薄弱区域、重点对象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明察暗访、随机调度,加强整改落实 

  )强化督导问责。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科室、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小学作息时间设置参考 

        2.初中学校作息时间参考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附件1.docx
附件【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