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3628
-
发布机构县教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11-18
-
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职业教育“雨露计划”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工作的补充通知》(云开办〔2018〕148号)及《红河州扶贫办 红河州教育局关于转发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红开办〔2018〕63)文件精神,确保我县2021年职业教育“雨露计划”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在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现就2021年职业教育“雨露计划”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雨露计划”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在校学生资助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采取结合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实际入户调查摸底、与就读学校确认等方式,切实做好调查统计工作,以确保职业教育“雨露计划”资助金及时、准确发放。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2021年9月开学以来仍在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已申请大学生“5432”资助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
三、补助资金标准
补助标准为: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按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补助,在属于东西协作项目学校(2019年至2020年送到广州、天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按每生每年5000元标准补助。
四、工作日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月24日):各乡镇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各乡镇具体负责人员名单在10月22日前报教育体育局职成教科),认真做好2021年“雨露计划”宣传工作,向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学生发放《河口县职业教育“雨露计划”资助学生申请表》。
(二)学生申请、学校审核(时间2021年10月25日-11月12日):学生填写《河口县职业教育“雨露计划”资助学生申请表》,将申请表交就读学校审核,学校确认为在读学生。学生将学校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的申请表原件(不要复印件、影印件)交到乡镇人民政府。为方便资助金及时、准确发放,需提供准确银行卡号(并注明开户网点),银行卡统一用农村信用社的,请学生填写申请表时注意。
(三)乡镇审核、汇总(时间2021年11月15-11月22日)各乡镇对申请学生家庭情况认真审核,确认为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签署审核意见。汇总本乡镇《河口县2020年职业教育“雨露计划”资助学生名册》。并于2021年11月26日前将《河口县职业教育“雨露计划”资助学生申请表》(附件1),《河口县2020年职业教育“雨露计划”资助学生名册》(附件2)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县教育体育局职成教科(行政中心118室)。
(四)县教育体育局审核、汇总(2021年11月29日-12月10日):县教育体育局将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并对学生就读、学籍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全县《河口县2020年职业教育“雨露计划”资助学生名册》。提交县乡村振兴局审核。
(五)核拨资金、发放: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后,将雨露计划项目资金下拨到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体育局直接将资助金打到学生银行卡上。发放工作在12月31日前完成。
县教育体育局职成教科(行政中心118室),
联系人:段永能 电话:3451307,
邮箱:729726367@qq.com。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附件1:河口县职业教育“雨露计划”资助学生申请表(2).xls】
附件【附件2:河口县2021年职业教育“雨露计划”资助学生名册(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