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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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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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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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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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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河口县教育体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各中学,各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政府有关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加快推进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信用环境,特制定并实施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任务分解的通知》《红河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红发改财金〔2021〕155号)、《红河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精神,以教育体育诚信促进社会诚信,把学校诚信制度建设、教师师德师风及建立健全教师信用承诺制和学生诚信教育作为教育体育系统诚信建设的重点,规范学校办学和教师从教行为,提高师生文明素养,努力构建规范有序、监管有力、诚实守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体育行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务信用建设
1.坚持依法行政。树立强烈的法治意识、制度规则意识、信用意识、权责对等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民办学校审批、学籍办理、学生资助、教师资格认定等行为,在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方面,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不断提高教育体育系统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财科、人事科、学生资助中心、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招生办、体育科)
2.推进信息公开。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各项行政权力、行政审批事项、工程招投标信息以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体育决策事项和相关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服务事项、公开宣传栏、公开监督电话。(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财科)
3.做好“双公示”工作。认真执行审批事项清单和行政处罚权力清单,认真落实“双公示”工作,推进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体育科、德育科、基教科、职成教科)
4.探索建立公务员和学校干部诚信档案。将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并作为干部教师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责任科室:工委办、人事科、德育科、基教科、职成教科)
(二)加强学校信用体系建设
1.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加强教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普法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大力开展教育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联合公安、司法等多部门联动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全面落实学校章程建设,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教育体育公信力。(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工委办、基教科、职成教科)
2.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对课程设置、教学常规工作、教科研活动、学生评价等方面予以规范。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制度,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将公办学校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学校目标考核。规范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招生、收费等行为,加强监管,杜绝违规行为发生。同时,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将民办学校的诚信情况与民办学校的评估、评优、年检等挂钩,以教育诚信促进社会诚信。(责任科室:教育督导办、基教科、教研室、职成教科、政策法规科)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诚信建设与师德建设紧密结合,加强师德管理,加大师德培训力度,提高教师道德修养。对师德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加大对有偿补课、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严肃查处施教行为不端、从教行为不廉等师德师风问题。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师德师风评价考核机制,将教师信用评价与师德考核测评相结合,将结果存入师德诚信档案,与教师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挂钩。加大对教师学术剽窃、论文造假、违反教学制度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责任科室:德育科、人事科、工委办)
4.建立健全教师信用承诺制。职业信用是评价个人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标尺。为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教师信用意识,健全教师职业信用机制,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以及国家、省、州有关教师管理规定精神,现就我州教育体育系统实行教师职业信用报告制度。
(1)健全教师职业承诺制度。学校(包括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教师宣誓、师德承诺等制度,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师德师风等职业规范承诺书,教体部门在组织开展职称评审、课题申报、名师培养、重要考试等工作时,要与相关教师签订信用承诺书,强化教师职业信用意识。承诺书样式和签订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监督。有关单位(部门)要及时将相关教师实践承诺情况及时反馈给教师所在学校,由学校记入教师个人职业信用档案。(责任科室:人事科、德育科、职成教科、教科所、招生办)
(2)建立教师个人职业信用档案。学校要建立教师个人职业信用档案,据实记录教师个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履行职业信用承诺等方面的情况。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如实填写《红河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信用档案》(附件1),纳入教师个人档案进行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学校要根据本校教师职业信用档案记录情况,形成学校年度职业信用报告。其中,《红河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信用档案》经教师本人签字确认后,可作为教师个人职业信用报告使用。(责任科室:人事科、德育科)
(3)建立职业信用报告运用制度。教体部门组织开展课题申请、财政补贴发放、职称评审、评先评优、名师培养、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工作,学校开展师德考核、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名师培养、学术课题安排等工作,要调阅相关教师的职业信用报告(经教师本人签字确认的信用档案)。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要给予支持和优先便利;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经必要的核实后,在有效期内应当给予限制。不良记录的有效期由教体部门或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签订承诺书约定的期限进行确认,最长一般不超过3年。其中:违反师德师风规范的,当年有效;受到处分的,不良记录有效期按处分期限确定;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的,不良记录有效期为3年。(责任科室:人事科、德育科、职成教科、教研室、工委办、计财科)
(4)建立信用申诉和修复制度。教师信用记录有异议可向记录提供单位提出申诉。相关责任单位接到申诉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开展核查和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书面答复申诉人。申诉期间不停止不良记录在有效期的效力。通过异议处理,发现不良记录认定有误的,相关责任单位应出具书面意见,及时将有误信息删除,并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责任科室:人事科、德育科、政策法规科、工委办)
(三)培育“诚信学生”
1.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学校要把学生诚信教育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并与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诚信教育融入学生学习生活之中。遵循《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规定,注重诚信教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结合。大力推进诚信教育进课堂,开展系列诚信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道德讲堂、研学旅行、社会实践等形式,让学生感受诚信对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性;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让“诚信”教育在学校、家庭、社会中相互影响、相应相扣、相融相生,形成“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的良好社会环境。(责任科室:基教科、职成教科、德育科、政策法规科)
2.建立健全学生诚信考核评价机制。将诚信作为中学生德育测评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通过诚信品德评价机制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德育品行情况,各类违纪情况等做好全方位的详实的记录,与评优奖惩等综合评价挂钩,使学生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在校期间形成较稳定持久的诚信理念,不断提高自己的诚信度。(责任科室:基教科、职成教科、德育科)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马云昆为组长,其余局领导班子杨锦宏、盘翠、章鹏熙、胡祖荣、邓林锋、凌剑为副组长,李沁冰、许昌辉、熊国金、陈强、李成祥、李华祥、杨春丽、许光莲、朱旭升、杨波、杨成福、王东升、罗保年、熊发玉、王海云、王绍武为成员的河口县教育体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加强对教育体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以上人员若有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人员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注重整体实效。将诚信教育融入机关、学校日常工作,将诚信状况列入创建“廉洁单位”活动的重要内容。局机关各科室、各学校,注重结合单位实际,将诚信教育纳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之中,与日常工作进行有机整合。加大诚信典型宣传力度,组织广大师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诚信实践活动,提高诚信意识,加大对诚信先进事迹的宣传,及时发布诚信教育活动信息,营造教育体育系统良好诚信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教育体育单位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教育体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加强督查和考核。采取评价主体现场检查、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将民办学校日常办学情况、年检情况纳入评价范围,制定民办学校信用标准和内容,根据评分衡量民办学校的办学信用,将存在信用风险的学校列入办学异常名录,将存在严重信用风险学校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对其主要领导开展约谈问责。
各学校(幼儿园),请于10月30日前填写好《红河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信用档案》(参考格式)含电子版,报县教体局法规科。
联系人及电话:罗保年,3451495。
邮 箱:hkxjtjfgk@163.com。
附件:红河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信用档案(参考格式)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