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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义务教育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383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5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

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双减”“双升”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确保2022年春季学期课后服务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共河口县委办公室 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河办发〔2021〕27 号)、《河口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双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教体发〔2021〕137号)、《河口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河口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教体发〔2021〕135号)、《关于河口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河发改价格〔2022〕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请各义务教育学校认真谋划2022年春季学期课后服务工作,围绕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成本依据、费用使用范围、经费管理、教师考核等方面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经班子会、教代会研究通过后红头盖章,初中学校于8月12日前、小学阶段学校于8月25日前报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

  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特别是县城三所义务教育学校,利用学校教师资源提供的课后服务项目不能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求的,可根据学生需求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请各学校做好宣传、调查等工作。对有引进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需求的,制定工作方案,同步报县教体局基教科研究。

  三、各学校要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政策宣传,确保家长、学生知晓。同时,严格遵循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优惠政策,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丰富服务项目,强化服务措施,确保服务时间,切实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联系人:熊国金  电话:3451096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