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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义务教育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555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教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6-19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北山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学生预报名通告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和《红河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红招发〔2020〕2号) 及《河口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预报名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要求,以户籍、居住证人口为主要对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免试就近、相对就近、划片招生”、随迁人员子女“两为主”等原则,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困难群体受教育权益,构建一视同仁、公平发展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

二、招生对象

按县教育体育局指定招生片区年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提供有关材料于当年9月1日之前报河口县教育体育局审批方可报名入学。

三、招生范围

我校招生范围为北山社区、城郊村和河口农场管委会未纳入河口城区小学招生的其余范围。北山社区四至界限为:东至北山口岸大桥,南至红河主航道,西至洞坪交界处,北至槟榔寨高速路口。

四、预报名时间(6月29日—6月30日)

(一)2024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8:00一11:30,下午3:00一5:30,带班领导:宋永洁 ,负责教师上午:王帮秀、邓文祥,下午:李梅、朱玉。

(二)2024年6月30日(星期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3:00一5:30,带班领导:熊占好,负责教师上午:黄玲玲、魏开芳,下午:盘国秀、谭秀英。

联系电话:3569373

五、预报名地点

河口县北山小学大门口。

六、一年级新生预报名时须审核以下相关证件

(一)户籍在河口县北山小学划片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的居住材料(房产证、银行开具的房产抵押证明、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表、购房合同、合法的公租房协议等其中任意一种)。

(二)户籍非河口县北山小学划片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监护人任意一方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

3.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入学地的居住材料(房产证、银行开具的房产抵押证明、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表、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任意一种)。

(三)其他

1.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如果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籍与房产证明不一致的,以房产证明为准。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保障其就近就便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房屋产权证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适龄儿童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校招生范围内常住的,夫妻双方提供无房产证明(河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可以在本校报名入学。

3.凡属我校招生范围,但因城市改造或其他原因房屋拆迁,且拆迁后确未购房的,持户口簿、拆迁协议和夫妻双方无房产证明(河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到我校报名审核入学,或是重新购房及拆迁异地安置及回迁的,属于我校招生片区的均到我校报名审核入学。

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就读学校。

5.华侨、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入学,家长须携带孩子本人的身份证明、境外人员在华居住相关证明、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华侨还需提供县侨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居住地学校登记报名入学。

七、本《通告》解释权归河口县北山小学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河口县北山小学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