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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义务教育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508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6-05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进中小学校县级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各中小学校:

  根据《云南省2024年进中小学省级事项清单》《红河州2024年进中小学校州级事项清单》等有关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文件精神要求,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河口县2024年进中小学校州级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清单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所列事项、实施内容及方式,统筹、有序、规范实施进中小学校的事项,清单外事项不得进入中小学校实施。各中小学校不得擅自同意清单外事项进学校实施。

  二、坚决纠治社会事务加重教师负担问题

  县教育体育局要切实扛牢为教师减负、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的责任,坚决杜绝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增加教师不合理负担的事项。严格控制面向中小学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工作,切实压减进中小学校事务数量。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一律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同一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要杜绝重复开展(年内不得超过2次);上级部门已经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下级部门不得重复开展;严禁以各类APP、工作群、公众号等形式向中小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严禁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驻村工作、抽调中小学教师参与换届、巡查河道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工作;严禁安排中小学教师上街创卫、创文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安排师生在正常教学时段外出宣传等;严禁有关部门未经教育部门同意擅自进中小学校指导教师开展有关工作,或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参加公益活动等情况;严禁乡镇(街道)、村(社区)对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关活动提出不合理要求或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情况;严禁各部门和企业等开展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及工作(如庆典、招商、拆迁等)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随意让中小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年会晚会、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等有关活动;严禁就同一内容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重复填报、多头报送的情况;严禁同一项工作要求中小学校多头上报或要求中小学校上报同一工作总结每年超过两次(重大专项工作除外);严禁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反复填写常规性表册并进行检查;严禁未经审批报备随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严禁中小学校校长擅自派本校教师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跟班学习或顶岗锻炼等情况;严禁重复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同类项目相同内容的培训;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严禁无全员培训学时学分支持的培训项目面向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严禁向中小学教师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培训。

  三、强化监督评价机制

  县教育体育局进一步完善监督评价机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及时查处、纠正增加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事项,对投诉、举报、反映的属实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每半年对进校园事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排查核实,坚决杜绝清单外事项进校园实施,杜绝清单内事项实施过程中层层加码、随意扩大范围、增加环节、延长时间等行为,对查处的违规事项整改落实不到位、拒不纠正、敷衍塞责的部门,将进行负面典型通报曝光,涉嫌违规违纪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推动减负重点难点问题整治走深走实,形成合力推进减负举措落实见行见效。各中小学校要坚决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及活动拒之于校门外,常态化做好登记工作,对各级各部门实施的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督查考评事项如实做好登记(附件2),每学期末报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分析,切实减轻教师负担,让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监督举报电话:县教育体育局0873-3451096;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0873-3451523。

  监督举报邮箱:854824994@qq.com 

  附件:1.河口县2024年进中小学校县级事项清单

      2.河口县2024年进中小学校事项实施情况统计表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24日



附件【附件2:河口县2024年进中小学校事项实施情况统计表(此表由中小学校登记填写).xlsx
附件【附件1:河口县2024年进中小学校县级事项清单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