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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老服务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356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1-03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农场,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养老托育服务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托育服务需求,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1﹞34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红政办发﹝2021﹞50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并结合河口发展实际,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河口县养老托育体制建设,圆满完成“十四五”养老托育发展任务,推动发展成果惠及更多老年人和婴幼儿。

  附件:1.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红政办发﹝2021﹞50号)

        2.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1﹞34号)

 

 

 

2021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
附件【附件2 云政办发 〔2021〕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