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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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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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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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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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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调整州级财政衔接项目资金的公示
关于调整州级财政衔接项目资金的公示
批复单位:河口县人民政府。
文件名称: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州级财政衔接项目资金的批复。
批复文号:河政复〔2022〕159号
项目名称:关于给予调整州级财政衔接项目资金。
资金来源及规模:河口县2022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95万元,本次调整155万元。
项目安排情况:河口县南溪镇大南溪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310万元,本次调减40万元;河口县南溪镇大南溪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75万元(其中州级资金45万元),本次调减45万元;河口县2022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260万元,本次调减57万元;河口县2022年下半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80万元,本次调减13万元。
实施单位:南溪镇人民政府、河口县乡村振兴局、河口县教育体育局。
主管部门:河口县乡村振兴局。
公示期:10天,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2日。
监督电话:12317,0873—3451202。
监督邮箱:hkxfpb@163.com
通讯地址:河口县河口镇北山行政中心108室。
河口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