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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村振兴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990
  • 发布机构
    河口县乡村振兴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13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变更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8万元用途的公示

 

关于变更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7.68万元用途的公示

 

  批复单位:河口县人民政府。

  文件名称: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8万元用途的批复。

  批复文号:河政复〔2022〕149号

  项目名称:河口县莲花滩乡垃圾池修建项目。

  资金来源及规模:河口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8万元。

  项目安排情况:新建焚烧式垃圾池6座(嘎马一组一座,嘎马二组一座,石板一组一座,二道河小组一座,下甘塘小组一座,中岭岗小组一座,垃圾池1.28万元/座)

  实施单位:莲花滩乡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河口县乡村振兴局。

  公示期:10天,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2日。

  监督电话:12317,0873—3451202。

  监督邮箱:hkxfpb@163.com

  通讯地址:河口县河口镇北山行政中心108室。

 

 

河口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