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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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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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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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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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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变更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8万元用途的公示
关于变更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7.68万元用途的公示
批复单位:河口县人民政府。
文件名称: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8万元用途的批复。
批复文号:河政复〔2022〕149号
项目名称:河口县莲花滩乡垃圾池修建项目。
资金来源及规模:河口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8万元。
项目安排情况:新建焚烧式垃圾池6座(嘎马一组一座,嘎马二组一座,石板一组一座,二道河小组一座,下甘塘小组一座,中岭岗小组一座,垃圾池1.28万元/座)
实施单位:莲花滩乡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河口县乡村振兴局。
公示期:10天,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2日。
监督电话:12317,0873—3451202。
监督邮箱:hkxfpb@163.com
通讯地址:河口县河口镇北山行政中心108室。
河口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