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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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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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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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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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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对河口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公示
关于对河口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公示
批复单位: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文件名称: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批复文号:河政复〔2022〕70号
项目名称:河口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资金来源及规模: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50号 )文件,下达我局中央衔接资金421万元。
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河口县瑶山乡牛塘村礁堡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柠檬产业种植建设项目100万元;河口县南溪镇龙堡村芹菜塘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产业建设项目60万元;河口县南溪镇龙堡村芹菜塘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0万元;河口县桥头乡东瓜岭村小箐口二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1万元;河口县桥头乡簿竹箐村新店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00万元。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7月4日(10天)
实施单位:南溪镇、桥头乡、瑶山乡
主管部门:河口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0873—3451202。
监督邮箱:hkxfpb@163.com
通讯地址:河口县北山行政中心一楼108室
河口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4日
附件【附件:河口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及资金分配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