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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稳就业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529
  • 发布机构
    河口县人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21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申报(确认)河口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通知

关于申报(确认)河口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通知

 

各企业:

  为加强劳动关系源头治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更好地发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关于开展云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人社通〔2018〕1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辖区内企业申报(确认)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6月21日至7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凡河口县辖区内各类企业符合《河口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试行)》,并对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指标表》(附后)先进行自评,自评分超过90分的,均可向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申报。

  三、申报材料

  1.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申报表》(附件2);

  2.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指标表》(附件3);

  3. 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基本情况概述材料(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劳动用工管理现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做法和措施、可复制可推广的相关经验等)。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

  四、确认材料

  根据工作要求,和谐企业称号须每3年确认一次。已被命名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应当在3年期限届满前60日,提交《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确认表》(附件4)一式两份。逾期未提交确认材料的视为用人单位自动放弃和谐企业称号。

  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已被评为和谐企业的单位不再进行申报。

  五、工作要求

  1. 请各乡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企业宣传引导,为创评活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做好辖区企业劳动关系纠纷处理防控,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企业内部,推进企业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持续稳定发展;

  2. 请各企业积极申报(确认)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确认)将直接与企业评优、劳动保障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企业劳动用工守法等级评价相挂钩;

  3. 申报材料请交河口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王艳,联系电话0873-3124060)。同时,通过云南省社会保障网上大厅,从“公共服务”栏中的“和谐企业评价申请”处申请。网址:https://hrss.yn.gov.cn:8090/uaa/labourlogin#/labourLogin

  六、其他事项

  申报(确认)资料报送地址: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2室劳动关系科。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0873-3124060。

  附件:1. 河口县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2.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申报表

  3.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指标表

  4.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确认表

  

 

 

河口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附件【附件:1.doc
附件【附件:3.doc
附件【附件:4.docx
附件【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