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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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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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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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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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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公开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公开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指标通知书
文号:河财预〔2021〕120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378万元
直达资金标识:01 中央直达资金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年
文件名2: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指标通知书
文号:河财预〔2021〕240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612.58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直达资金标识:01 中央直达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年
文件名3: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指标通知书
文号:河财预〔2021〕317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35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
直达资金标识:01 中央直达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3-3450700
附件:1.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指标通知书(河财预〔2021〕120号)
2.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指标通知书(河财预〔2021〕240号)
3.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指标通知书(河财预〔2021〕317号)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6日
附件【附件2.doc】
附件【附件3.doc】
附件【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