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744
  •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06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公开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公开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指标通知书

  文号:河财预〔2021〕120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378万元

  直达资金标识:01 中央直达资金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年

  文件名2: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指标通知书

  文号:河财预〔2021〕240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612.58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直达资金标识:01 中央直达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年

  文件名3: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指标通知书

  文号:河财预〔2021〕317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35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

  直达资金标识:01 中央直达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3-3450700

  附件:1.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指标通知书(河财预〔2021〕120号)

  2.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指标通知书(河财预〔2021〕240号)

  3.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指标通知书(河财预〔2021〕317号)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6日



附件【附件2.doc
附件【附件3.doc
附件【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