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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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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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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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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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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财政局开展2020年度直达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直达资金绩效管理的通知》(云财绩〔2020〕28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0〕102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转发并开展直达资金综合绩效评价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5号)文件要求,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的原则,2020年来,河口县财政局在开展直达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切实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管理理念贯穿到资金使用全过程,在发挥直达资金对“六稳”、“六保”支撑作用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为我县稳增长、促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河口县2020年直达资金项目涉及中央直达资金为24976.8万元、28个项目。其中民生类项目16个资金为3286.91万元、抗疫类项目9个资金为8097.89万元、“三保”类项目3个资金为13592万元。直达资金共涉及县财政局、教育体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等七家部门。
河口县在2020年度直达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首先通过资金使用单位填报绩效自评表、绩效运行监控表、自评报告进行自评,其次由县财政局通过聘请第三方对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目标的设定和执行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管理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规章制度及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进行全过程评价。
县财政局积极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绩效评价工作。3月4日,县财政局与会计师事务所赴县级项目部门开展现场工作,资金抽查覆盖率100%,现场评价比例42.90%,项目抽查比例63.05%。
3月22日,为期19天的绩效评价工作结束,通过第三方社会调查与评价的结果反馈,督促部门针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完善财税政策、加强直达资金管理的参考依据。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