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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 索引号
    hkxzfbgs/2026-00067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6-15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会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的规定》的规定,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两起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案由

(一)侯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二)张某某、阮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二、听证会时间

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上午09:00。

三、听证地点、方式

地点: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方式: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6月17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场旁听。

四、有关事项

(一)听证会过程中必须全程关闭手机或者将手机调整至静音状态;

(二)参与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海峰

联系电话:0873-3424905


特此公告。


河口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