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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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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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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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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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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关于《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的听证报告已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与规范性文件科审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河口县交通运输局联系。
联系人:胡耀一
联系电话:0873-3069185
附件:关于《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河口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
关于《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河口县交通运输局根据《河口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于2023年2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在河口县交通运输局四楼大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对《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公开听证,现将听证情况汇报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起草的《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2月21日上午9:00至10:30
(二)听证会地点:河口县交通运输局四楼大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主持人由河口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刘永波同志担任;听证决策发言人由河口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岳士程同志、河口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春南同志、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二部部长刘波同志担任;听证监察人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与规范性文件科负责人李洪斌同志担任;法律工作者由云南众序律师事务所律师邹明红同志担任。本次听证会应到正式代表20人(其中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法律工作者1人)。实到正式代表20人,监察人1人(详细名单附后)。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经整理主要意见和建议综合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
(二)此次听证会符合《河口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规定。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一)决策发言人的陈述
1.《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的必要性、可行性
目前,河口县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现象普遍存在,根本原因在于现行起步价还停留在十年前的价格,随着社会日益发展,燃油费、人工费等物价大幅上涨,按照现行价格标准打表收费已与当前的市场价格水平不相配,出租车司机将难以维持生计。此次调价后,河口县交通局将督促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计价器,并严格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打表收费,遏制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出租汽车运输市场环境,维护乘客、出租车驾驶员和巡游出租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调价的主要措施
本次调价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具体负责,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进行成本监审的机构,曾在蒙自等地开展出租汽车价格调整和公共停车位占道收费成本监审工作。本次调价工作事务所安排专业团队根据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2018年至2021年四年实际运营成本进行审核、测算,经测算,次均行驶里程为2.4公里/次,平均单位载客车次定价成本为6.94元/次,故此次价格调整白天起步价为7元/2.5公里。
因考虑夜间出车的特殊性,参照以前年度白天调价依据,夜间起步价调整为8元/2.5公里。
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2018年至2021年四年实际运营成本进行审核、测算,经测算,单位载客公里定价成本为3.34元/公里,故此次调价公里基价为3元/公里。
3.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
(三)《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五)《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云价成本〔2016〕165号)。
(六)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委托第三方参与成本监审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价成本〔2018〕98号)。
(七)《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8〕814号)。
(八)《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求对< 客运出租汽车运营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发改办价格〔2006〕2406号)。
(九)《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十)《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十一)三家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填写的《个体出租汽车运营成本调查表》。
4.有关方面的意见
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分别征求了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商工信局、县市场局、县文旅局、县信访局、河口镇等单位和部门对《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的意见,根据各方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23年2月4日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
(二)决策发言人答辩
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经梳理归纳如下:
1.听证代表提问:“海关-火车北站现收费标准是多少?”决策发言人:现在收费在20-30元间,调价规范打表收费将降至20元以内,里程约5公里。
2.听证代表表示:“对调价无异议,但要长期有效监管到位”。决策发言人:调价后,将督促出租车更新计价器,并严格打表收费,对不打表乱收费的进行严肃处罚,努力营造良好的出租汽车运输市场环境,维护乘客、出租车驾驶员和巡游出租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听证代表提问:“调整价格幅度较大,成本折旧费与各零件更换是否重复?”决策发言人:车辆磨损费与车辆运行下的修理零件更换属于不同费用,不相重复,另外代表所提价格幅度较大的情况为少数情况,多数城区内幅度都较低,且调整后整体费用要远低于现收费标准。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听证会结束后,河口县交通运输局于2023年2月21日下午15:30在县交通运输局四楼大会议室举行评议会,参加评议会议的人员有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春南同志、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刘永波同志、河口口岸交通运输管理站副站长蔡光耀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王浩然同志、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何超同志、县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贾力豪同志、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副科长胡耀一同志,现将评议会议报告如下: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认为,制定《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的做法很好,有利于改变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现象,参会代表中15位代表对《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无意见,5位代表建议加强后期监管力度,其中2位代表对价格的合理性提出疑问。
(二)评议会不予采纳2位代表对调价合理性的疑问,在听证会决策发言人回答代表问题环节,决策发言人已对2位代表的提问进行回答,代表表示理解,并建议加强后期监管力度。
(三)关于提升我县出租行业服务水平、加强出租车司机道德教育培训、承接打车APP、打击中途拼客等与本听证会无关方面的建议,县交通运输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
(四)综合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河口县交通运输局对《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不做修改,上报县人民政府,经批准后严格按照调价方案执行。
附件:1.《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修改稿)
2.关于举行《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的说明
3.关于《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听证稿)主要内容的说明
4.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附件1:
《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
(草案)》(听证修改稿)
为适应社会发展要求,解决物价上涨等一系列突出问题,切实解决河口县出租汽车驾驶员反映的调整出租车营运价格的迫切需要,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相关规定,河口县交通局聘请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对河口县2018年至2021年的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进行审核、测算。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成本审核、测算报告,现特制定本价格调整方案。
一、现行价格
(一)出租汽车起步价及公里基价
1.1.6排量以上(包含1.6排量)车型:
起步价白天(06:00-22:00)为5元/2公里;超2公里后公里基价为1.8元/公里;
起步价夜间(22:00-06:00)为6元/2公里;超2公里后公里基价为1.8元/公里。
2.1.6排量以下车型:
起步价白天(06:00-22:00)为5元/2公里;超2公里后公里基价为1.6元/公里;
起步价夜间(22:00-06:00)为6元/2公里;超2公里后公里基价为1.6元/公里。
(二)计价方式
公里基价以每500米为单位进行计价收费;收费金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1.6排量以上(包含1.6排量)车型每500米0.9元,1.6排量以下车型每500米0.8元。
二、拟制定的价格、单位调价幅度
(一)出租汽车起步价及公里基价
因河口县目前所有出租车辆均为1.6排量,此次调价不再区分1.6排量以上或以下,具体调整如下:
起步价白天(06:00-22:00)为7元/2.5公里,增幅12%;超2.5公里后公里基价为3元/公里,增幅66.67%;
起步价夜间(22:00-06:00)为8元/2.5公里,增幅6.67%;超2.5公里后公里基价为3元/公里,增幅66.67%。
(二)计价方式
公里基价以每500米为单位进行计价收费,每500米1.5元;收费金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三、调价说明
(一)起步价调价说明
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2018年至2021年四年实际运营成本进行审核、测算,经测算,次均行驶里程2.4公里/次,平均单位载客车次定价成本为6.94元/次,故此白天起步价为7元/2.5公里;
因考虑夜间出车的特殊性,参照以前年度白天调价依据,夜间起步价调整为8元/2.5公里。
(二)公里基价调价说明
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2018年至2021年四年实际运营成本进行审核、测算,经测算,单位载客公里定价成本为3.34元/公里,故此次公里基价为3元/公里。
(三)调价幅度说明
1.白天起步价调价幅度
白天起步价调价幅度根据起步价每公里单价增幅确定,增幅=(7/2.5-5/2)/2.5*100%=12%;
2.公里基价调价幅度
公里基价调价幅度=(3-1.8)/1.8*100%=66.67%;
3.夜间起步价调价幅度
夜间起步价调价幅度根据起步价每公里单价增幅确定,增幅=(8/2.5-6/2)/3*100%=6.67%。
附件2:
关于举行《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的说明
一、举行《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的必要性、可行性
目前,河口县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现象普遍存在,根本原因在于现行起步价还停留在十年前的价格,随着社会日益发展,燃油费、人工费等物价大幅上涨,按照现行价格标准打表收费已与当前的市场价格水平不相配,出租车司机将难以维持生计。此次调价后,河口县交通运输局将督促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计价器,并严格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打表收费,遏制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出租汽车运输市场环境,维护乘客、出租车驾驶员和巡游出租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听证会的前期准备工作情况
听证会前期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分别征求了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商工信局、县市场局、县文旅局、县信访局、河口镇等单位和部门对《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的意见,根据各方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23年2月4日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
(二)发布1号公告
2023年2月7日,河口县交通运输局在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河口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召开〈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和地点、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额及其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
(三)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员
2023年2月13日前,按照程序确定了听证主持人1名、决策发言人3名、听证监察人1名、听证代表20名、旁听人4名,并将《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听证稿)及相关材料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送达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通过自愿报名、河口县交通运输局邀请等方式产生听证代表20名,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相关部门代表、社区代表。并邀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与规范性文件科李洪斌同志担任听证监察人。
(四)发布第2号公告
2023年2月14日,河口县交通运输局在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河口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召开〈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
(五)准备材料和会场布置
2023年2月20日前,起草了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使用的材料和会场发放的材料,完成了会场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主要议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2月21日上午9:00至10:30
(二)听证会地点:河口县交通运输局四楼大会议室
(三)听证会主要议程:
第一项: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纪律。
第二项:决策发言人就《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制定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作说明。
第三项:决策发言人就《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进行成本监审、测算等作说明。
第四项:听证代表对听证稿发表意见和提问(每人发言不超过6分钟),决策发言人回答提问(对不涉及此听证会内容的问题,请会后再议)。
第五项: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第六项: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字。
附件3:
关于《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
(草案)》(听证稿)主要内容的说明
为规范和加强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的管理,解决巡游出租汽车在收费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努力实现一个高效、便捷、优质、公正的交通运输服务,进一步提高河口口岸城市品位和形象。河口县交通运输局草拟《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的必要性、可行性
目前,河口县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现象普遍存在,根本原因在于现行起步价还停留在十年前的价格,随着社会日益发展,燃油费、人工费等物价大幅上涨,按照现行价格标准打表收费已与当前的市场价格水平不相配,出租车司机将难以维持生计。此次调价后,河口县交通局将督促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计价器,并严格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打表收费,遏制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出租汽车运输市场环境,维护乘客、出租车驾驶员和巡游出租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调价的主要措施
本次调价工作由河口县交通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具体负责,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进行成本监审的机构,曾在蒙自等地开展出租汽车价格调整工作和公共停车位占道收费成本监审工作。本次调价工作事务所安排专业团队根据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2018年至2021年四年实际运营成本进行审核、测算,经测算,次均行驶里程为2.4公里/次,平均单位载客车次定价成本为6.94元/次,故此次价格调整白天起步价为7元/2.5公里;
因考虑夜间出车的特殊性,参照以前年度白天调价依据,夜间起步价调整为8元/2.5公里。
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2018年至2021年四年实际运营成本进行审核、测算,经测算,单位载客公里定价成本为3.34元/公里,故此次调价公里基价为3元/公里。
三、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
(三)《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五)《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云价成本〔2016〕165号);
(六)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委托第三方参与成本监审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价成本〔2018〕98号);
(七)《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8〕814号);
(八)《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求对< 客运出租汽车运营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发改办价格〔2006〕2406号);
(九)《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十)《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十一)三家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填写的《个体出租汽车运营成本调查表》。
四、有关方面的意见
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分别征求了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商工信局、县市场局、县文旅局、县信访局、河口镇等单位和部门对《河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草案)》的意见,根据各方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23年2月4日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
附件4:
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刘永波 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岳士程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春南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 波 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二部部长
三、听证监察人
李洪斌 县政府办法规科负责人
四、听证代表
王 卿 县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人大代表)
祝传兰 河口县高级中学教师(政协委员)
邹明红 云南众序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工作者)
伏 炜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刘泽磊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艾 新 县信访局副局长
邓开林 河口镇副镇长
陈 雨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长
景林龙 县边民互市服务中心副主任
岳海松 县发改局价格调控管理监测科科长
张 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科长
熊悦洁 县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对外合作科科长
盘国东 县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科工作人员
罗宗丽 河口镇槟榔社区党总支书记
王付红 河口镇合群社区党总支书记
易 礼 河口镇北山社区党总支书记
江 英 河口镇滨河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玉龙 河口镇曼章社区党总支书记
刘赴南 河口镇洞坪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平全 河口镇那排社区党总支书记
五、旁听人
肖清华 红交集团河口边城出租车公司经理
黎振材 河口宏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
李晓娜 河口鑫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副经理
李强超 河口镇人民政府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六、听证记录人
王浩然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何 超 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