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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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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商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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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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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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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商工信局关于拟定河口“区县”重点外贸外资企业“白名单”(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外资外贸“白名单”企业通关服务保障工作流程的通知》(红政发〔2022〕7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用好重点外贸外资企业“白名单”的通知》《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县”重点外贸外资企业“白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河政办发〔2023〕3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恢复我县外贸市场主体活力,全力稳住我县外贸基本盘,县商工信局根据全县进出口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信誉良好的外贸外资企业,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会审,拟认定河口“区县”第一批重点外贸外资企业“白名单”,并联合相关部门为“白名单”企业办理出口退税、货物通关、融资贷款、复工复产等提供便利,现予以公示。
河口“区县”重点外贸外资企业“白名单”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3年4月3日至4月8日。公示期间,凡认为公示的企业不符合条件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河口县商工信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剑云 熊廷强
联系电话(传真):0873—342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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