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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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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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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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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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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河口县发改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现将河口县发改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制定和调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制定和调整全县重大价格改革政策、重要领域市场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定价等方面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和调整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四)制定、调整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重大改革措施;
(五)推进实施河口“区县”融入中老铁路沿线开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及河口县服务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行动计划等重大决策或重大事项;
(六)决定实施重大公共服务建设项目;
(七)其他涉及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的重大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一)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
(二)应当由县委、县政府决策的事项;
(三)机关内部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
(四)其他不应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