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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决策事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423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02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河口县教育体育局重大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河口县教育体育局
重大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各中学、县机关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和《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等有关工作的函>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为确保河口县教育体育局行政决策事项质量和效率,现将河口县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作如下公布:

  一、编制或调整教育体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需要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专项发展规划和重要区域发展规划;

  二、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涉及的重大政策制定和调整;

  三、对相关群体利益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资金安排、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四、招生入学、教育体育收费政策的重大调整;

  五、学校布局调整与撤并;

  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重大教育体育行政决策事项。

  上述所列情形,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