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4-01373
-
发布机构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5-22
-
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等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一、编制或者调整涉及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重要规划,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专项发展规划等;
二、制定全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
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及全局性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益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非政府投资但需经政府审批并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
四、制定或者调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特许经营或者服务的价格;
五、对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其他事项;
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及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