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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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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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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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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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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标准的通知
河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
标准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河口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口县重大行政决策标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确保河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决策事项质量和效率,更好保障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河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公布如下:
一、编制或调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需要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专项发展规划和重要区域发展规划。
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涉及的重大政策制定和调整。
三、对有关群体利益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资金安排、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四、与退役军人利益密切有关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上述所列情形,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河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