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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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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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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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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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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的通知
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河口县林业和
草原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规范我局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现将县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制定或调整林草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业规划。
二、涉及重大林草行业项目投资。
三、涉及制定林草科技推广、林草生态环境保护、林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依法由县林草局领导集体讨论决策的其它重大事项。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其他事项。
上述所列情形,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