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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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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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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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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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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河口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河口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由县统计局起草,县人民政府出台的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河口县统计事业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事项和年度重要统计工作安排;
(三)制定普查及专项调查落实措施;
(四)其他对河口县统计工作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
上述所列情形,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河口县统计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