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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决策事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464
  • 发布机构
    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08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我局编制了《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目录》的重要意义

  制定并实施《目录》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的具体措施,是加快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进一步规范全县重大行政决策行为,逐步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抓手,有助于更好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各项规定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依法决策意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更好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目录》制定涵盖农业农村发展、科技创新中长期规划、计划和制定河口县农业农村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等内容,共2项重大决策事项。局属各单位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时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程;遵循科学决策原则,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尊重观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遵循依法决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

  三、认真组织宣传教育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制定涉及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并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要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熟练掌握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和调整、责任追究等程序,不断提升务素质和能力,规范决策的各个环节和过程,打牢民主决策基础。

 

  附件: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