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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减税降费
  • 索引号
    20240913-171241-344
  • 发布机构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08
  • 时效性
    有效

红财税发〔2024〕1号红河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红河州商务局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

  详见附件


附件【红财税发〔2024〕1号红河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红河州商务局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