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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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rlzyhshbzj/2025-0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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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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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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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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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公示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红人社发〔2019〕41号)等规定,县人社局对云南明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材料进行了受理审查,准予注销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云南明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方泽,单位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县会展中心1号馆4楼20602号。注销后不得从事劳务派遣业务。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8月21日-8月29日)
三、其他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联系电话:0873-3124060)。(未实名反馈的不予回应)。
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