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机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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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whhlyj/2025-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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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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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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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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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民族图书馆服务指南(2025年)
一、服务依据
为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在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原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及省、市有关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要求,河口县民族图书馆对读者实行免费开放。
二、申请读者证条件
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自愿遵守河口县民族图书馆借阅服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均可申请办理读者证,每位读者只能免费申办一张读者证。
三、申请读者证所需材料
持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持户口簿),填写申请表,交纳押金即可免费办理读者证(押金类:100元)。
四、读者证办理流程
1.到图书馆办证处填写并递交申请表,交纳押金后即可免费办理。
2.读者证遗失或损坏,请读者持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持户口簿)和押金收据到办证处免费办理挂失,同时,还清所借书刊资料,即可更换新证。
3.请妥善保存押金收据,遗失不补,凭押金收据及读者证退还押金。
4.每证最多可借2册图书(含过刊)和3册现刊,价值合计不超过读者所申请读者证级别押金额,借阅期限均为25天。
5.逾期前可办理续借,每册图书或现刊可续借2次,续借期限从续借当日算起后推25天。逾期不还,每册书刊每天收取0.1元滞纳金;如有丢失,1989年以前出版图书按书价10倍赔偿,1989年以后出版图书按书价3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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