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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hkxzrzyj/2026-00051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05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河口县县城排水防涝工程(一期)商埠路至富民路段易涝积水点治理工程规划核实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河口县县城排水防涝工程(一期)商埠路至富民路段易涝积水点治理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验收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河口县县城排水防涝工程(一期)商埠路至富民路段易涝积水点治理工程

2. 项目位置

该项目位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商埠路至福民路段。

3.规划核实结果

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规划许可内容

实际核实情况

管线类型

排水

排水

敷设方式

地下埋设

地下埋设

管线长度

箱涵1860m,雨水管1515m,管径为d800-d1200;污水管783m,管径为d500;截水沟248m。

箱涵建设1367m;d12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安装30m;d22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安装320m;d25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安装170m;道路恢复1887m。

管线管径

箱涵尺寸为2.0m×2.0m~2.5m×2.0m;雨水管径为d800-d1200;污水管径为d500。

箱涵建设1367m;d12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安装30m;d22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安装320m;d25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安装170m;道路恢复1887m。

埋深范围

管顶覆土1米

管顶覆土>1.5米

二、公示时间

2026年8月5日至8月11日(7个自然日)

三、公示地点

1. 河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hk.gov.cn/),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自然资源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具体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提交至县自然资源局,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便于及时反馈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电子邮箱:120334840@qq.com。

邮寄地址: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北山片区长青路2号,邮编661399,联系电话:0873-3422637),邮件标题或信件封面请注明“《河口县县城排水防涝工程(一期)商埠路至富民路段易涝积水点治理工程》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验收结果的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1. 勘测定界图

    2. 征求意见表




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5日






附件【2.征求意见表.docx
附件【1.勘测定界.pdf